江苏省检察院提供给本报的独家信息显示,在对全省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罪犯进行清理摸底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对保外就医的237名“三类罪犯”重新组织体检,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人员逐人监督纠正,目前已重新收监17人。
与此同时,这场“检察风暴”还将江苏多名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受贿渎职的公职人员刮下了马。
在最高检26日公布的案例中,江苏一名监区长的受贿、舞弊手段成为“反面典型”。
施健是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在职期间他接受了原服刑罪犯张某某和徐某某亲属的吃请,收受了贿赂,违反罪犯计分考核奖罚、特定岗位罪犯管理和老病残犯管理等规定,弄虚作假,为二人报请行政奖励,并据此为二人报请减刑、假释,致使张某某被裁定减刑10个月15天、徐某某被裁定假释。
他还在两年多里利用担任教导员、监区长等职务便利,先后15次非法收受服刑罪犯亲属和业务单位负责人所送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42727.1元。今年7月,施健被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8月22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江苏省浦口监狱原三级警司崔振刚,因涉嫌受贿罪于22日被南京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初步披露的案情显示,崔振刚先后多次向罪犯李永及其家属高某“借款”400多万元;崔多次将手机带进监狱,让罪犯李永跟其妻高某联系,让李永告诉高某,借钱给他;接受犯人家属的吃请,崔振刚带着家属和朋友曾到高某住地,接受高某安排的吃请;多次接受犯人家属送的香烟、酒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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