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2014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试落下帷幕。本次政法干警考试开考的省份有浙江、湖南、云南、天津、山东、贵州、辽宁、宁夏、海南、安徽、江苏、内蒙古、陕西、甘肃、广西、吉林、新疆、江西、河南、四川、青海、河北、山西、黑龙江等二十八个省市区。从浙江省的考卷来看此次民法考试的考试题型跟以往大致相同,分为单选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单选题共35道题,简答3道题,论述1道题,案例2道题。考试难度属于中等,对于民法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如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侵权责任均有涉及,体现了重者恒重的特点。由此我们知道对于民法的复习,只要掌握住重要概念就可以拿到大部分的分数。
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案例分析是个头痛的难点,怎么解决这个难题呢,其实案例分析看似难其实复习起来比较简单,因为它的重点比起选择题、简单题、论述题来说更加突出,考试重点几乎每年都是担保物权、债权和继承等内容。今年的案例不例外的考了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我们民法中的一个五星级考点,对于担保物权我们要知道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于抵押,抵押权的生效是个重点,不动产抵押时必须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而对于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动产抵押权登记只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今年第二道案例分析题问到是否享有抵押权?对于这个问题的判断我们只要先分析抵押物属于动产还是不动产,再根据是否登记判断。对于质权而言,同样质权的生效也是个重点,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在题目中如果问到质权的生效我们的关注点在于交付二字。担保物权的另一个重要考点在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比较,首先它们的标的物不同,抵押权是动产和不动产,质权是动产和权利,留置权是动产。其次,财产是否转移占有不同。担保财产的所有人不同。最后抵押权和质权是意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抵押权 | 质权 | 留置权 | |
担保财产的所有人 | 债务人或第三人 | 债务人或第三人 | 债务人 |
财产类型 | 动产或不动产 | 动产或权利 | 动产 |
财产是否转移占有 | 不转移占有 | 转移占有 | 转移占有 |
是否需要合意 | 合意 | 合意 | 不需合意 |
由此可见,在进行政法干警民法的考试复习中要明晰重点,不需要面面俱到,只要掌握那些必考的章节就可以取得高分,收获成功。
浙江华图(微信号nb-huatu)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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