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在托斯卡纳小城看房,当时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小李给我们介绍房子基本情况,极力推荐他们2年贷款免息的活动,并告知我们房子于今年8月份交工,由于小李和他们经理一再催促下,双方商议交付了一万元定金,并让经理写下若明日商量不通退换一万元定金的承诺。
2015年4月12日再次去托斯卡纳小城看房,再次询问房子交工日期时,工作人员小李告知我们房子在今年10月份交工,由于与上次时间不一致且差距不大并没在意。2015年4月13日当我方准备去交付首付时,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必须先交首付再签合同,因是不合理条件我方并不同意,经过多次商议,最终给我们一份模板合同,因合同交工日期为空,我方又一次询问交工日期时,工作人员小李告知我们说应该是今年12月,因三次交工日期所说都不一致且工作人员小李日期告知的不确定,我方要求小李去核实交工确定时间,在这期间又了解到原来说定的2年贷款免息这个活动变成了20个月贷款免息,与之前所说也不一致,再后来交工日期告知我们是2016年12月10日,由于工作人员所说与合同完全不一致,导致我方觉得受到欺骗想要退房,但是托斯卡纳小城表示当时收据上写的是定金所以不予退还,但是这是由于他们的欺骗行为导致退房,责任不在我方。
之后找他们尹经理讨论,态度一点也不端正,告诉我,从来没有人从我们百商退过一分钱,你去告哪都没有用,你要是觉得我们销售人员口头虚假承诺了,那我现在当面开除他。我也是个贫民百姓,总共交了10000元定金,都是血汗钱啊,打官司也不划算,我该找谁维权呢,谁能帮我维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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