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5年7月22日完成台本
——广州美院,不设防的图书馆?!
(节目导视)
解说:
价值上亿的百件名画,竟然可以轻轻松松偷梁换柱!
被告人 萧元:
实际上我是有两个钥匙,第三道门,他们在里面从来都没有认真锁过。
解说:
一个美院的图书馆,为什么会变成馆长的私人地下室?
被告人 萧元:
他们只会点数,你借出去三幅画,还回来三幅画就行了。
解说:
庭审中,还有线索。
被告人 萧元:
在我之前和在我之后,这个行为从来都没有停止。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广州美院,不设防的图书馆?!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昨天广州中院庭审了一起案件,这个案件引发了人们的关注,那么被告是广州美院图书馆的原馆长,他的罪名是贪污,他贪污的方式就是调包,他把这个图书馆里面原来的真品拿出来之后临摹,临摹之后把自己的赝品放回去,再把真品进行拍卖,我们先听一下昨天他庭审过程中,这个被告他都说了些什么?
被告人 萧元:
可能很少的一点钱,几万块甚至几十万块,摆在我的面前,可能对我没有诱惑力,如果是几百万或者是几千万这样巨大的数额我就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没有抵挡住它的诱惑。
董倩:
没有抵挡住这个诱惑的这样的画作到底价值是多少?另外一个他为什么能够轻而易举的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对这些名画进行偷梁换柱,还没有人发现,那么从这个案子里面,我们能够想到就是类似的问题,其他的地方会不会也在存在,我们对于文物,对一些文化珍品的保护,有没有一些漏洞,有没有一些欠缺的地方,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个话题。
审判长:
被告人姓名。
萧元:
萧元。
审判长:
出生时间?
萧元:
1957年11月6日。
审判长:
民族。
萧元:
汉族。
审判长:
出生地。
萧元:
湖南益阳。
审判长:
文化程度。
萧元:
大学。
审判长:
工作单位。
萧元:
广州美术学院。
审判长:
从事的职业。
萧元:
教师。
审判长:
职务。
萧元:
图书馆馆长。
解说:
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萧元,曾出版过文学评论集、小说、荣获过多个全国性文学奖项,他的简历被列入到了湖南省图书馆网站的名人文库。这份简历显示:萧元从1987年开始发表美术史论著,并有多部论著出版,2002年10月从《芙蓉》主编调到广州美术学院,任该院图书馆馆长、美术研究所研究员和硕士生导师。然而,谁会想到,正是这个萧元,会在广美犯下如此大案。
公诉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萧元利用其担任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馆长的职务便利,利用其事先配备的图书馆藏画库的全套钥匙开门进入画库,以自己事先临摹好的赝品调包的方式将馆藏的张大千、齐白石等书画家的143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
解说:
起诉书显示,画作到手后,萧元通过拍卖公司,将自己偷窃来的画作进行了拍卖,成交价总计人民币3470.87万元。除此,他手中还有18件尚未卖出的字画,已经被有关部门扣押。经鉴定,这18件作品,估价约为人民币7681.7万元。
公诉人:
本院认为被告人萧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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