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5日,肇庆市怀集县一驾校训练场发生悲剧:一女性学员遭教练车撞倒抢救无效身亡。据悉,该学员是2015年怀集县高考文科状元方某。新闻特别写明“文科状元”,大概是想通过强烈反差,加大这个事件让人唏嘘哀叹的程度。其实就生命而言,文科状元和其他人没有区别,就是一个乞丐,只要死于非命,都会让人生出挽惜。
对此,我更关心驾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报道可以看出,当日下午5时15分,该驾校学员邱某驾驶“粤H×××6学”教练小车,在教练员黄某指导下驾驶训练。训练过程中,邱某怀疑因操作不当撞倒前方站在训练场地上的学员方某及教练林某。女学员被撞倒后卷入车底碾压,身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称,事发时涉事教练车上除一名学员外,没有教练员陪伴。
教练车有别于其他车,就在于车的副驾有个可以刹车的装置,由教练陪同练习,能在学员操作失误时及时刹车,避免事故发生。上述事故,恰恰是因为学员独自练车导致。由此我想到,现在的驾校教练,相当多的人没有教练资质,只是一般司机。尽管驾驶是“熟练工种”,没有多少高深技术,但有无资质是有区别的,至少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正规军”和“游击队”的不同。安全素养和职业习惯,也有一定的差距。而学员都是生手,哪有不出错的情形。再说,有的驾校场地有限,许多学员挤在一起,各有各的进度,加上学员水平相差悬殊,同场练习,难免会有意外危及到别人的安全。
本来安全是驾校学习的重要内容,无论是理论科目还是实际操作考试,都有涉及安全的内容,可现在驾校却把安全置若罔闻或者熟视无睹,有关部门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也睁只眼闭只眼。如果驾校的这些安全盲点“不照亮”,就难保哪一天还会酿成令人扼腕的悲剧,只是换个舞台与主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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