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驾考按科目分段收费,收费标准不变。即公安机关不再一次性收齐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的考试费(违法记分满12分后,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的除外),而是在考试申请人预约考试成功后、考试开始前按科目分别收取科目考试费(补考费)。
据了解,本次调整只针对考试费的收取方式,而收费标准依然不变。具体收费标准为:汽车类(含三轮车、低速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用标准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 85元;违法记分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补考的,按对应科目的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80%收费;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收费标准同为汽车类480 元,摩托车类225元。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后,其香港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而要求在内地免试增驾的,按汽车类每人240元,摩托车类每人112.5 元收费。
驾考学员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当场免费给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预约考试,重新预约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收费标准收费。
有不少市民不解,考试费才480元,为什么报名考驾照需交数千元?省交管部门表示,驾考的考试费不等于培训费,480元考试费是车管部门收取的行政收费,而学员去驾校学车交的学费中,一般包括了考试费,同时主要是驾校收取的培训费,根据培训的内容和所享受的服务不同,由市场决定。新规实行之前,考试费一般由负责报名的驾校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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