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数额较小的争议案件,打官司、去仲裁怕时间长成本高,自行和解又怕协商好后对方反悔,该怎么办才好?惠州仲裁委在全国首创“函告和解”便民服务,打通了“调仲对接”绿色通道,大大缩短、降低企业、群众维权时间和成本,助推社会矛盾和谐化解。
打通“调仲”对接通道
去年,市区河南岸某小区几部运行10多年的电梯出现问题,但由于电梯生产商不再生产该型号电梯零件,小区物管只能采取临时措施,将零件黏合回去。此举造成部分业主不满,有的甚至数月不交物管费。“厂家不再生产相关零件,重新定制需要比较长时间,加上业主自身对是否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有分歧,一时半会无法解决问题。”该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也很无奈。
该负责人后来了解到,惠州仲裁委提供义务的“函告和解”便民服务,便向仲裁委提交材料,申请要求业主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处缴纳欠款。仲裁委按“函告和解”程序,向小区部分业主发出一纸函文,促使双方和解。“没过几天,业主们都主动到物业管理处协商,并将拖欠多月的物业管理费一次性缴清了。”该负责人说,“函告和解”的同时,该公司也出资为小区维修了电梯,维护了双方的和谐关系。
据了解,自2014年2月惠州仲裁委被列入全国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单位以来,积极创新仲裁便民服务措施,构建多元纠纷处理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制度,打通“调仲对接”通道,简单便捷、和谐高效促成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和解调解案100%得到履行
“‘函告和解’是针对一些经济合同或协议争议解决机构约定不明,或者是虽然约定了仲裁但因标的数额较小、当事人申请仲裁缴纳费用较高、解决争议成本不合算的情况,采用的一种仲裁便民便企服务。”惠州仲裁委主任董国路介绍,对于申请人可以提供书面合同或书面协议的,包括欠条、借条等书面凭证,申请人又可以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的,受理后将采用“函告和解”的做法出具《和解建议书》,送达被申请人,促成两方当事人和解。
“‘函告和解’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仲裁机构主动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只需一方提出和解建议后,仲裁机构就可以为申请人出具文书。”董国路说,文书中还附上相关法律条文,供被申请人学习,这本身也是个普法的过程。据了解,“函告和解”便民服务工作开展一年来,惠州仲裁委通过“该方式受理了物业、房产、担保、借贷等经济纠纷600余件,和解调解率60%,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记者发现,目前,惠州仲裁委打通了“调仲对接”绿色通道,向当事人提供和解、调解、仲裁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工作,并提供邮寄立案、假日办案、不开庭书面审理的快捷服务方式,普通经济仲裁案件平均60天结案,简单案件平均40天办结,比仲裁“两化”试点工作以前平均缩短10多天时间。通过“函告和解”方式处理的案件时间更短,最快的2天内可以办理,平均10天内可办结。受理的和解调解案件100%得到了当事人的履行。
本报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邓秉文 叶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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