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沟塘等水体基本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同时,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任务包括编制完善规划,实施农民安居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宜居村庄建设工程等。其中,农民安居工程方面,将大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等,2017年底前,完成70%以上农村危房改造,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0%,所有中心村村内主要道路硬化率达100%;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存量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环境整治工程方面,将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治理面源污染等,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村庄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28个重点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美好乡村中心村建成经济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全市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率达100%,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
依据方案,各地要按照不同村庄类型,针对不同的基础条件、发展要求,分类提出治理方法,主要包括整治、保护、新建3种模式。其中,整治型村庄应着力净化环境,全面清理各种垃圾,加快改厕改圈改水步伐;依托自然地形地貌,合理硬化村庄道路,鼓励利用当地资源建设方便易行的安全道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立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沼气、河道等公用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制度。保护型村庄应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的历史格局、文物建筑、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发挥历史文化活态传承、爱国主义教育和休闲娱乐作用,繁荣农村文化,发展乡村旅游。新建型村庄应按照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充分尊重自然环境,避免重复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根据方案提出的实施步骤,2015-2017年为第一阶段,抓重点、出成效;2018-2020年为第二阶段,广覆盖、促提升。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技术导则,优先推进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实现全市30%的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全市村庄人居环境普遍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记者 尚原野 通讯员 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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