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正式发布,其中提出行业内存在问题,并明示规定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向。明确规范了行业运营的条件以及诸多操作的规范界限。
在《办法》规定的中介平台不得从事的内容第三条规定: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也许有很多业内人士尤其是投资人不太能理解这一细则要求。站在投资人的立场,平台如果能给出保本保息的承诺,自己心里就多了层安全感,信用担保也是如此。但实际上,所谓有信用担保和给出本息保障的平台,真的能带来相应的安全福利吗?而此次监管细则的这样一个界定又是为了表达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说说担保这回事,什么叫投资信用担保,简单来说就是A把钱借给B,但是又不能完全相信B,怕B到时候不还钱,这时候,B就找到了第三方C,作为自己的担保方,与此同时因为C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信誉等表现为A所认可,因此在C出面做信用担保的情况下,A将钱借给B。但这里边需要指出的一个问题是,在出现资金还款难以兑现的情况下,担保方能起到多大的担保责任作用?举例来说,A借给B200万,而B为了让C帮其做担保,出资10万元,那么出问题的时候,C觉得自己只拿了很少一部分酬劳却要承担200万的债务负担,显然是难以情愿形成相应的担保赔偿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网贷借款里的担保方的存在,不过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的风险转嫁,然而,这一措施在补救逾期方面的效用,却是不置可否。
至于保本保息的承诺,更不过是平台为吸引投资人而采取的很主观的宣传策略罢了。没有无风险的投资,自选项目,风险投资本就是投资界的行律,个别平台所谓的保本保息,一方面只能是自掏腰包不窟窿的被动补救,另一方面很可能只是投给投资人的一个烟雾弹罢了。在这个全面保障的承诺之下,本来心存犹疑的投资人也许会出现失去理智判断的情况,所以,细则规定平台不能给出保本保息的承诺,实际上是防止平台的过度承诺而造成的误导投资。
综上所言,不难看出,去担保和不承诺兜底的举措指导,是网贷行业投资人走向理性投资的第一步。在这种指导性意见下,怎样的平台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素质呢?
首先,去担保平台,不再寄希望于能够转嫁风险的担保第三方,而是要把更多的技术和精力投入到前期的风控把关上,在这点上,三益宝(微信公众号:sanyibaocom)平台可谓是有先见之明,风控团队现在已经初具规模,专业度较高,七级风控审核,把风险问题规避在投资发生之前。
其次,就是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或托管或银行存管,总之资金不能直接和平台掺合在一起,监管细则中对于网贷平台的定性问题也有明确,就是名字中必须突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这几个字,那么,因为这一定性,很多和投资人资金牵扯不清的平台,势必大受影响。
最后,收益适中,信息透明的平台。关于收益方面的限制,其实早有相关的上限要求,最高不得超过24%,事实上,年收益超过20%的平台,投资人就应该高度警惕了。像比较稳健的平台中,如三益宝的收益率是15%。在整个行业的收益水平中,比较适中。另外,加上平台投资项目的信息透明,很可能成为新细则出台之后售首批进入发展快车道的投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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