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赴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邹碧华突然离世的消息在微信、微博传开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哀悼与追思,短短几天,形成了令人瞩目的“邹碧华现象”。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此后,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分别追授邹碧华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一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将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巡回报告、研讨座谈、主题征文、主题演讲以及编辑出版纪念文集、学术文集和人物传记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推进向邹碧华法官学习的活动。
燃灯朝复夕,长作法治魂。如今,由“邹碧华现象”凝练成的“邹碧华精神”,如一盏长明灯照亮前方,指引人们在建设法治中国的道路上砥砺奋进。
“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广大法官的共同心声
邹碧华精神研讨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交流研讨、演讲比赛……凡此种种学习形式,是广大法院干警对“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理解和共识,“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心声。
对于身在一线的法律工作者而言,邹碧华像是身边一位兢兢业业、呕心沥血、值得尊敬的师长。学习邹碧华精神,则是普通法律工作者以高效优质的司法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
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联合举行的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邹碧华被评为CCTV2015年度致敬英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刘黎当选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在颁奖现场,当刘黎见到前来领奖的邹碧华家人时数度哽咽,“邹碧华对司法事业的信仰和执念深深打动了我,他是我们法官群体的杰出楷模。邹碧华为成就司法改革的‘上海模式’作出了巨大贡献。”
全国优秀法官、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安岚法庭庭长范学青说:“我看到邹院长母亲叮嘱他‘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很有同感。我老家在农村,父母不识字,每次回家父亲都会叮嘱我四个字——正直清廉。对法官而言,最重要的是职业品德和法律素养!”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汪晖认为,在业务方面,邹碧华面对困难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处理案件精湛高超的审判技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审判管理的创新举措,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供了清晰可循的路径。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敢啃硬骨头,坚定不移地朝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目标前进
立案登记制、陪审改革、巡回法庭、庭审公开、法官员额制、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院庭长办案普遍化……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路上,邹碧华精神不断激励着广大法院干警。
北京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相继挂牌。在抓紧办案的同时,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正在积极将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落实院庭长办案制,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均由院领导敲响了开庭办案的第一槌;成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
在黑龙江,完善办案责任制、取消“签批权”、用好“监督权”、用“试点案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等举措已经在提高审判质量、缩短审判时间等方面初显成效。
福建高院和新浪微博联合开展“院长开庭周”庭审直播活动。全省27名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并进行现场视频直播,在全年审执结案件数中,院、庭长成办案主力。
“怀念邹碧华,就应该思考我们这支司法工作者队伍的精神内核究竟应该是什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有两点是可以坚定回答的:一是任何条件下,我们都会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奋斗精神,推进着司法改革乃至中国法治的进步;二是现在是法院管理能力的新时代,法治思维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日益迫切,我们有能力做好。
当前的人民法院,审判团队“承包案件”,法官会议“激荡理念”,审判委员会“精挑细选”,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开始常态化运行;裁判文书签发权下放,院庭长办案普遍化,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思维业已深入人心;司法责任制改革日趋成型,以法官惩戒委员会为核心的追责程序日趋规范,责权利高度统一的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等理念蔚然成风……
学习邹碧华精神,更要看到他的敬畏:敬畏职责,敬畏法律,敬畏内心的良知。秉持“三严三实”, 永葆法官本色,守正笃实,无惧无偏
在吉林,“邹碧华读书会”成为业界和学界交流的契机,全省法官、检察官、律师近300人和吉林大学的学者共同研读邹碧华著作《要件审判九步法》,以提升全省法院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在大连,学习邹碧华精神是践行“三严三实”的路径。“法官行为‘十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十个一律’承诺书”等,显示出法院在队伍建设中的实干决心。
浙江法院学习邹碧华,要求突出提高三种修养,努力增强三种意识,牢固树立五种形象。
广东高院结合法院实际,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开展“四重温四增强”活动、组织观摩体验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
学习邹碧华精神,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
各级人民法院在学习邹碧华精神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实体裁判、审判程序、诉讼服务、司法行为、审判作风、文书说理、司法辅助等人民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把改善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作为公正司法的参照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
在邹碧华的家乡江西,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执行情况以及司法建议回复建立典型事例通报制度。同时,行政机关要求人民法院派员参与具体行政管理活动,导致审判机关不当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现象也被明确禁止。
安徽省126个法院建成了融立案、信访、执行、诉调衔接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规范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与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形成“三位一体”新格局,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问累”“诉累”“跑累”,探索出实用化、精细化、可持续化的诉讼服务模式。
四川高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共同制定《关于推进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等工作,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天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天津高院率先出台了意见规范量刑程序,让量刑公正“看得见”“可感受”,切实提高司法公正力、公信力。
学习邹碧华精神,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诉讼服务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将法治、民主、公开的精神渗入到司法工作的科学管理中,是各级法院学习邹碧华精神的共识。
在山东,邹碧华心心念念的“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得以实现,山东高院继上海之后,在高院和各中院开通了全国第二家省级律师服务平台,让律师能够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
在吉林,电子法院2015年8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群众可随时上网申请立案,原、被告关系人可在线阅卷交流,查看法律文书、证据,法官可随时办理业务。
在邹碧华生活过工作过的上海,上海二中院发挥试点法院优势,依托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技术,引入第三方评价,探索总结科学合理的司法改革成效评价机制。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手段确保了公正、专业的裁判。
在重庆,全市三级法院启动新版案件管理系统,服务一线法官办案,支持批量立案、文书批量生成和批量审签功能。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就能联网验证文书真伪,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坚定法治理想 传承“燃灯”精神
不仅是法律界,邹碧华精神同样吸引着社会各界关注的目光。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各大主流媒体均连续三天刊播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中央电视台分别制作播出“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节目;人民网、新华网等门户网站分别邀请邹碧华同志的同事、亲属和朋友等与网民在线交流。
“清明祭奠碧华”“不能忘却的纪念”“致敬过去一年离开我们的法治燃灯者”等追忆报道在微信圈内广为传播。
针对邹碧华事迹引起的强烈反响,本报开辟多个专栏,专题讲述与邹碧华的故事,并连续配发评论,同时跟踪报道各地方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情况。
中宣部宣教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编辑了纪念文集《法治“燃灯者”》和学术文集《庭前的思考》,分别收录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纪念文章和他生前撰写的理论研究成果。
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上海书画出版社还先后出版了《邹碧华传》《燃灯者邹碧华》《邹碧华画传》和《碧丽中华画传》,从不同角度展现了邹碧华同志的光辉一生。
由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联合拍摄的电影《邹碧华》,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开机,该影片将作为向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的献礼影片,于2016年“七一”之前上映。
邹碧华的母校北京大学法学院,专门用于颁发“邹碧华杰出法律人才奖”“邹碧华奖学金”的“北大邹碧华法律人发展基金”正在发挥效用,激励法治道路上的青年才俊坚定法治理想,勇作法治“燃灯者”。
上海法官培训中心院内的草坪上,新落成的邹碧华铜像身体前倾,左手撑桌,面带微笑。桌上摆放着一本《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是他生前潜心钻研所凝结的智慧成果,现在已经成为当下法官必备的办案“教科书”。桌下树立着一支蜡烛,正如它的主人那样,生命不止,燃灯不熄。(见习记者 乔文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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