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3月2日消息(记者 马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请听:法制解决医闹的江西样本。16-03-0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
2015年9月26日,在江西南昌某医院大楼楼顶,64岁的朱光辉准备跳下去讨说法。朱光辉说自己本打算是去看胃病的,结果医院动手术造成了血栓。而院方认为不存在过度治疗。
朱光辉:“你不给我解决我就跳楼。但他们也做我工作,让我到这里解决,我到了这里调节办的同志很重视,胡师傅给我调节,他说,不能国家的财产给你做人情,也不能让你受到伤害不给解决,双方的矛盾越谈越拢。”经过调解员的三次调节,双方最终以8万元达成一致。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规定,对索赔金额2万元至10万元的医疗纠纷,应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得私了,对索赔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责任鉴定。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院长程晓曙:“我们医疗纠纷逐步转到第三方去调节了,双方有了缓冲区,不要面对面,给了医院的安静、安全之地。”
自从2014年5月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以来,江西省医疗纠纷数量下降了37.7%,“医闹”事件下降了78.7%。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礼生表示,调解工作能见成效,靠的是以公正性赢取百姓信任。
罗礼生:“人员构成有医务人员,既有卫生工作者,确保坚定第二也有法律工作者,程序上,第三有社会工作者,有原来新闻工作者等广大热爱这项工作的精英。第二不收费,也更好的体现公正性。”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说,法规的最大亮点在于赋予了第三方调解平台必要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魏小琴:“行政调解组织,法律上有规定,就是医疗主管部门你调解,就叫行政调解。但是他又把专家、人大代表、委员聘为调解员,他又有人民调解相当的成分在里面。这个法律地位怎么来定?我感觉到,制度的创新创立,关键就在实践中总结他是实用的、管用的,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确定这么一个法律地位,最后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式给我们回复是可行的。”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