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作为21世纪车主的首选,在车主心目中的位置是很重要的。那么汽车保险理赔在出现事故以后投保人应该如何呢?河南信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您讲解汽车保险理赔之投保人不要自作主张。
郑州市的王先生在过年期间碰到了一件倒霉事,在车辆转弯県时候与一辆面包车相撞。无奈只好通知交警,但是交警到了以后判断双方属于都有责任,因此自负。
通过车辆损失判断,王先生的车辆损失为6000元,在交警走后王先生将其车拉到了其投保公司制定的汽车修理厂之中。判断修理费用为9000元,修理厂告诉王先生,汽车保险理赔分为全责和部分承担,如果王先生想要全责修理厂可以帮忙帮里,但是需要其先垫付9000元修理费用,然后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王先生思来想去还是感觉不妥,毕竟保险公司从未检查过自己的车的损坏程度,凭什么承认自己的单据?又怎么可能会赔偿自己呢?
其实王先生这样想是正确的,遇到车险,投保人要咨询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按照程序理赔,不要自作主张。据其介绍,深圳的人保财险、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之间都有协议,依照“默契”,两台车辆出损,由负主要责任一方的保险公司来对两车进行定损;如果是对等责任,由各自保险公司自行定损。王先生的车由其保险公司定损,符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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