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一线城市“炒房秘籍”在网络上疯传,段子一样的内容挑动了所有人的神经:一对北京夫妇假离婚,丈夫把房子给了妻子,然后又从妻子手里以高价把房子买回来,继而以高估值的房子做抵押去银行贷款,白白净赚300万,手里还握有一套未来可能继续升值的房子。简直上天了,有木有?不过,这么干,真的能行得通?
“无本无风险”炒房,究竟怎么操作?
段子里的内容,翻译过来大致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妻,他们在北京有套房,老公把房子只写在老婆名下,然后二人办了假离婚。现在房子市价700万元,老公让老婆把房子1000万元卖给他(注意,房子真正的市场价只有700万),然后首付300万元,贷款700万元。这样,夫妻俩继续住着房子,手里却多了700万元。而用这700万元投资的收益,刚好可以用来还房贷。
如果房价大跌,丈夫就不还房贷了,让银行把房子拿走,相当于自己把这套房700万卖给了银行。这样夫妻俩的房子就在高位变现了;如果房价继续涨,丈夫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真卖出去,再赚差额。这样不管涨跌,稳赚不赔。
这么大的便宜,银行甘愿吃“闷亏“?
若果真如传言所说,京沪深很多人都这么干,那么,小翼有个疑问,这明摆着美国次贷危机一样的坏账,银行怎么会愿意背“黑锅”?
据记者走访,“炒房秘籍”中有几点是行不通的,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矛盾。
第一,二手房交易,银行放贷多少,是按照评估价来确定,而不是成交价。银行一般有自己合作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果市价是700万,那么评估机构给出的最高估值也就700万左右,不会突然跳到1000万元。并且在实际评估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实际评估值通常比市价低。当然,如果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话,这种操作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行得通的;
第二,有过贷款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还贷中,抵押物仅仅是第二还款来源,个人账户资金流水,才是第一还款来源。而在放贷前,银行一般会要求贷款者提供个人账户的资金流水,以便衡量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而在上述案例中,贷款700万元,如果按照等额本息法,借贷30年,则每月需要还房贷3.7万元——按照贷款金额不超过月入50%的比例计算,则要求贷款者每月收入至少达到7.4万元!这样的高收入工作者,即便在北京也是比例极低的,不可能像传言中所说“很多人都这么干”。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还款方式,或是有别的还款来源,那么这一切就未可知了。
总之,房产有没有泡沫,大家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不论是投资还是自住,入市有风险,大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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