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疫苗”无疑累垮了中国家长的神经。有朋友调侃道,当年忍着痛、拼着命、咬着牙,忍受了那一针,结果数十年之后,居然告诉我疫苗可能没有效果,还有的朋友说,事件发生后想的最多的,是如何能够不给孩子打疫苗。
魔鬼的抽签
接种疫苗可能面临的风险:疫苗质量有合格有不合格,疫苗储存、运输条件有达标和不达标,接种人员有规范接种和不规范操作之分,即使疫苗质量过关、储存运输达标、接种人员操作规范,接种疫苗以后依然有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我国疾控中心公布的疫苗不良反应率在百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二,有媒体称之为“魔鬼的抽签”。
疫苗质量不合格不在国家救助补偿范围
2005年,政府出台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于2008年出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资金保障的救助补偿制度,但政府补偿制度有局限:国家补偿特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产生的不良反应,并不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和接种不规范导致的不良反应;救助补偿范围限定于一类疫苗产生的异常反应,二类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尚未纳入;疫苗质量原因造成损害由厂家负责赔偿。中国保险报认为,“‘偶合’、‘排除’、‘无法确定与疫苗无关’,一些似是而非的鉴定结论让受害者无法理解,维权之路充满艰辛。” (”zgbxbwx”,2016年3月23日文)
非法疫苗不在商业保险赔付范围
目前,与疫苗相关的保险分两类,第一种是政府救助补偿制度的补充,即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赔付条件与政府救助补偿制度大致相同,但是保障程度提高了。第二类产品较多,主要是商业保险,如儿童预防接种保险、少儿疫苗偶合症健康保险、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产品,但是此次事件中的非法疫苗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多数针对疫苗接种的保险将二类疫苗、疫苗质量问题、偶合发病等情况进行免责。但是有部分意外险可以涵盖更广的疫苗责任。
大特保:率先将变质、失效疫苗不良反应纳入保障
专家建议,为尽可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应该扩大救助和补偿范围,实施疫苗质量强制保险制度,或者改变异常反应鉴定模式,实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由卫生部门、疫苗生产商、商业保险机构共同承担和化解风险。
据悉,国内最大的互联网健康保险平台大特保,在事件发生后,迅速推出了儿童疫苗接种保险“针无忧”,并率先将过期、变质等问题疫苗导致的一般不良反应纳入保障范围,这在业内还是首例,或许将直接影响疫苗险的责任鉴定。在大特保官方平台产品介绍下面,可以看到一条显著的“特别约定”:本产品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医疗责任,包含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的疫苗或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疫苗导致的意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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