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北要说的这个问题,关乎所有萧山人,建议大家都仔细看一看。
事情源于近期一个大事件: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消息一出,全国网友炸了!大家都知道,房屋产权是有年限的,一般为70年,辣么,按照温州的做法,莫非咱们萧山的街坊们的房子到期后,同样也要交房价的三分之一?!
举个例子,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
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
那就得交60万……
而且现实操作其实更夸张!
据温州日报报道,今年3月份,温州一位姓王的市民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和契证后,4月7日,买卖双方去过户土地证时却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在3月4日过期了。
该市民来到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
这并非个别情况,经温州国土部门初步摸排,单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底到期的房产有600多套。
所以,如果想买房
除了要过这样的日子
我们还要攒土地续期费吗
说了这么多,小北知道你们肯定有疑问,下面我就来一一解答。
1房屋土地使用权不是70年吗,为什么温州只有20年?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
温州市区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将居住用地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从2015年开始,20年期限的住宅土地使用权陆续到期。
2土地出让金的30万是怎么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
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3如果不买卖,到期后还能继续居住吗?
从温州现在的问题来看,受影响的市民一般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发现产权到期需要续费才知道相关情况。那么如果不买卖,到期后还能继续居住吗?
对此,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表示,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这块土地。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比较类似的就是在无偿划拨的土地上盖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公房,公房可以居住,但转让时却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所以,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或者在转让不动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政府:未来应该尽快讨论可行的解决路径
温州碰到的问题在国内属于先例。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全国各地碰到这种问题的情况肯定少不了。温州的做法会有示范意义吗?
“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全国可能也属先例,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经验。这次媒体报道了此事,我们觉得这是个好事,增加了市场透明度。”——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
实际上,如果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续费额度相当于房价的三分之一,在高房价的背景下,这会给购房者带来沉重负担,相当于房价一次性上涨了三分之一。聂日明认为,在未来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密集到期的年份,如果强行要求以现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来缴纳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恐会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未来应该尽快探讨出台可行的解决路径。
居民: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而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
各位童鞋,你们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1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2
怎么续费呢?
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无偿续期)。
但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间,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另一点要提醒大家,土地使用年限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
超过70%的购房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房屋,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存在大大缩水的情况。所以特别是买二手房,一定要看看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剩多少。
温州出现的这项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只是先例,未来肯定还会出现更多。
咱们萧山的小伙伴们买房时可千万要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综合整理:人民日报、羊城晚报、姑苏晚报、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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