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武穴市查处并公开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要求全市各级层层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提醒做“到位”,将压力传导到位。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形成强大震慑,使问责形成制度,形成常态,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这六起案件是:
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1、2014年12月,刊江办事处龚隆村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龚平同意,财经委员龚珍松经手,违规发放村组干部补贴共13300元。此外,2014年1至8月期间,经龚平同意,龚珍松经手,该村违规用公款列支娱乐费用共计4776元,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4月25日,刊江办事处纪委给予龚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财经委员龚珍松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3月,石佛寺镇冯秀村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冯国兵同意,违规发放津补贴16500元,冯国兵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4月25日,石佛寺镇纪委给予冯国兵党内警告处分。
二、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3、2013年5月1日,经田镇办事处山上村原党支部书记高世英、原村委会主任柯有洪同意,该村组织村干部及家属10人到麻城龟山风景区旅游,并将旅游费用在村级财务上列支。此外,2014年2月18日,经高世英、柯有洪同意,财经委员柯美友违规人均发放值班补助10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4月25日,田镇办事处纪委给予高世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柯有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柯美友党内警告处分。
4、2014年7月4日,余川镇梅宕村经党支部书记、主任梅国富同意,组织9名村党员干部到安徽太湖游玩,并将费用在村财务账上报销,违反廉洁规律。2016年4月25日,余川镇纪委给予梅国富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5、2015年11月2日,梅川镇走马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方治明,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6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4月25日,梅川镇纪委给予方志明党内警告处分。
6、2014年3月18日,花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陈天晓为其小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47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4月18日,市教育局给予陈天晓行政警告处分。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