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自媒体:车读子)
按理来说,保质期内新提的车还有热乎劲儿了。带着爱车四处走走看看。但是一位新买没多久的雷诺的张女士(真实姓名已隐)向我们的诉说了苦衷。
张女士在镇江中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的新的雷诺科雷傲suv,新车还在质保期。事情的经过就是自己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候,突然发电机停顿,断电。然后直接导致了汽车的电子系统停止运行。当时这款车还在高速上行驶。这事儿就这么出了。把车主本人吓得够呛。现在很多汽车的性能安全方面的系统全都依仗于电子,设备。突然出现这样的情况确实让车主感到非常害怕。
随后车主服务,把和雷诺4s店进行了交涉。雷诺4s店给出的答案是发电机,故障时需要更换。而且车主的检测报告已经出来确实是雷诺科雷傲在质保期间出现的问题。
事情就是这么一个经过,矛盾点在于新车质保期间,出现汽车原有故障的情况下,4S店负责说维修。车主因为后怕要求退车。看似很简单的一个经过,但这里面却涵盖了多少有相同经历的车主的无奈,我们看点实在的东西!
(犯困的绕过)根据13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打算退货退车的必须具备以下原因: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有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部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简单的说按照法律判断,这款涉事的科雷傲是发电机故障,损坏的零件并没有在退车零件范围内,也没有影响到大修的水平,因此不具备退车的条件。
那么有没有赔偿说法呢?
没有!“三包法律”里有句话: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天计。厂家可以提供代步车,这算安慰奖了。
这件事引发的话题
买车算一家子的大事,新买的汽车还没用多久,就因为天生的残缺被拖到店里,然后拆的七零八乱,从满心欢喜到心塞,这种心情只有经历过的才知道。至于谁为这堵塞的心情买单?总结起来才觉得还是放弃吧,可能你永远不再想再看到这个品牌,使用这个品牌。虽然我国目前针对保护消费者的法律也层出不穷,但很无奈消费者仍然是弱者。
消费者选择这个品牌的汽车是一种信任,然后付了钱。最后车出了问题,甚至以目前社会惯用伎俩就是只要没出大事,那么一切就都不是事的原则下,我们消费弱者能怎么办?我们可以为品牌的影响力,信誉买单。那么反过来想想,谁为消费弱者的情绪,和生活上的影响买单?
汽车不是暖水壶,也不是,电饭煲。坏了修修就是了。汽车是个人使用的一个家庭必备品,严格的来说是关乎到个人生命的一个产品。汽车维权一直不断再继续,人们表达的不满,从简单的写个帖子发出来,到严重的拉条幅,砸自己爱车。这里有多少的无奈和辛酸。厂家4S店更多的是一个能躲就躲的态度!
其实消费者要的是维修这么简单的钱能做到的事吗?恐怕不是!要的是一口气,一个责任方的态度罢了!
车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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