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景春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景春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景春华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承德市委副书记、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秘书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告人景春华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景春华,男,汉族,1956年2月生,山东广饶人,1976年8月入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3.11——— 1978.04开滦矿务局唐山矿四采区井运区工人、班长、青年突击队队长
1978.04——— 1983.11开滦矿务局唐山矿党委组织部干事、办公室干事
1983.11——— 1986.03开滦矿务局唐山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82.09——— 1985.08在河北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6.03——— 1987.06开滦矿务局团委副书记
1987.06——— 1992.09共青团唐山市委书记
1992.09——— 1995.03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1992.08——— 1994.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专业学习)
1995.03——— 1997.12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其间:1995.09———1997.05在河北大学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1996.09——— 1997.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2——— 2001.07承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1996.09——— 199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2001.07——— 2002.03承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3——— 2006.07承德市委副书记、市长(1999.09——— 2004.08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6.07——— 2008.10衡水市委书记
2008.10——— 2011.01省委秘书长
2011.01———2015.03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5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