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注册国际商标
佰盛国际商务(深圳)有限公司
一、马德里商标简介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商标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外国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15 年6月5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5 个缔约方。
马德里联盟缔约方列表
阿尔巴尼亚、利比里亚、阿尔及利亚、列支敦士登、安提瓜和巴布达、立陶宛、亚美尼亚、卢森堡、澳大利亚、摩纳哥、奥地利、蒙古、阿塞拜疆、摩洛哥、巴林、马达加斯加、白俄罗斯、莫桑比克、比利时、荷兰、不丹、挪威、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波兰、博茨瓦纳、黑山、保加利亚、葡萄牙、中国、韩国、克罗地亚、摩尔多瓦、古巴、罗马尼亚、塞浦路斯、俄罗斯、捷克、圣马力诺、朝鲜、塞尔维亚、丹麦、塞拉利昂、埃及、新加坡、爱沙尼亚、斯洛伐克、芬兰、斯洛文尼亚、法国、西班牙、格鲁吉亚、苏丹、德国、斯威士兰、希腊、瑞典、加纳、叙利亚、匈牙利、瑞士、冰岛、塔吉克斯坦、伊朗、马其顿、爱尔兰、土耳其、意大利、土库曼斯坦、日本、乌克兰、哈萨克斯坦、英国、肯尼亚、美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拉脱维亚、越南、莱索托、赞比亚、纳米比亚、阿曼、欧盟、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新西兰、哥伦比亚、墨西哥、印度、卢旺达、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注:
(1)“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
(2)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加入马德里协定缔约方)为1个,即:阿尔及利亚。
(3)目前,纯“议定书”缔约方(仅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为40 个,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格鲁吉亚、希腊、冰岛、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韩国、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哥伦比亚、新西兰、墨西哥、印度、卢旺达、叙利亚、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二、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办理途径: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如佰盛国际商务)办理。
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办理步骤
本土注册申请要通过马德里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商标必须是已经在其原属国(即本国)获得注册的商标或则已获得受理通知的商标;
提交申请与我司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后填写由我司提供的商标国际注册相关文件,另请提供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四张。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
国际局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并在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之后会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不是商标被核准注册的证明;其意义在于,该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是其后申请人进行商标的后期指定、变更、转让、续展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
指定国审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
协定国和协定书国审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2个月内没有收到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表示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
申请商标时间和费用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8-24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没有官方回执,有关当局会直接发出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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