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审理陆某、李某诉永安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复议一案,现在开庭!”7月4日上午,在鼎湖新建成的行政复议庭内,随着庭审的一声锤响,掀开了鼎湖区行政复议工作新的一页。
据悉,从前行政复议案,鼎湖区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当事人无法直接参与到复议过程中,不利于解决重大、事实争议大的案件。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的《广东省复议工作庭审办法(试行)》明确,行政复议机构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应当以公开方式进行,允许旁听。
对此,鼎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区行政复议庭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办案设备的投入,率先在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行政复议庭,目前已建成接案室、评议室、复议庭。其中,行政复议庭参照法院审判庭标准设置,配备有电脑、录音录像、投影仪、旁听席等;接案室放置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方便群众取阅;各室挂有醒目的上墙制度,列明工作职责,权利义务,接受群众监督,推动阳光复议。
据悉,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是对现行行政复议审理模式的创新探索,是保障行政复议各方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也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举措。接下来,鼎湖区将认真总结庭审经验,贯彻落实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案件开庭审理的模式,让当事人充分参与,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政府公信力。(记者 陈明红 特约记者 何锦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