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对社保基金人大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监管、社会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皋市人社局以此为契机,研究制定了《如皋市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等)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
如皋市人社局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履行监督职责。经办机构对其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进行管理和稽查,承担管理责任。
监督职责包括:监督经办机构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情况,对其经办的收支、管理进行检查,纠正存在问题;实时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异常情况批转给相关经办机构核查处理;依法受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组织经办机构开展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和安全评估;组织开展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测试和评价。经办机构的管理职责包括: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并落实内控制度;及时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定期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切实加强镇(区、街道)、村(社区)代征基金的管理;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等。通过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制度,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邓正新)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