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事法院、检察院已调整组建运行后,各战区军事法院院长人选也渐次披露。
据江苏法制报报道,7月18日,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联合举办的东部战区军事法院首届军法干部培训班在江苏省法院培训学院举办。
报道提到,江苏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为培训班做首场辅导讲座。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蒋柳清出席开班仪式。 上述官方媒体的报道证实,原任南京军区法院院长的蒋柳清大校已经出任东部战区军事法院院长。
公开报道显示,蒋柳清此前曾担任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浙江省丽水军分区政委。
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2016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重新编制发布军事法院代字的通知》(法〔2016〕142号)中,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法院属于军事法院系统的中级法院,法院代字“军01”。
在上述最高人民法院所重新编制发布的军事法院代字表中,解放军军事法院的法院层级是“高级”,东南北中四大战区军事法院、西部战区第一、第二军事法院以及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的法院层级是“中级”,而解放军石家庄、福州等军事法院的法院层级则是“基层”。
事实上,“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是本轮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11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确保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中国军队历史性改革大幕拉开之后,2016年1月,中央军委机关已基本完成调整组建任务,由之前的四个总部改为包括军委纪委、军委政法委、军委审计署等在内的15个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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