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宜川籍男子白某以公司“消费分红”投资项目为名,不到一年时间发展130余名会员,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目前,白某某因涉嫌传销被宜川警方刑拘,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16年6月份,宜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宜川籍男子白某某组织群众参与的,北京隆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分红”投资项目涉嫌传销,遂展开初查。
经调查,2014年,白某某与甘泉县贺某(女)认识,经其介绍加入了北京隆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员,并参与该公司“消费分红”投资项目。2015年8月份,白某某在宜川县成立了北京隆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消费分红”项目报单中心,以交纳5000元入会费购买公司产品的形式发展会员,并以会员发展新会员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不到一年时间,白某某在宜川成立的报单中心发展参与会员人数达130余人,其中在宜川县发展会员50余人。另外,办案民警接到黄陵县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并侦查核实:白某某在黄陵县以同样的传销模式发展会员50余人。该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目前,白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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