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洪水造成严重的民众伤害,截至23日晚,遇难者人数升至105人,失踪人数升至104人。这是今夏各地洪灾中死亡数与失踪数统计最多的一次,邢台洪灾也算是一次典型,揭示了当下水灾乃至于灾害中的官民关系,两下诉求颇有背离,值得警惕。
邢台市市长已经出面道歉,并启动洪灾责任追究程序。从市长讲话也可以引证灾后瞒报、少报死亡人数的情况。这些关键问题都说明,水灾发生当初惊人惊诧的村民死亡并非夸张,而民众声讨人祸导致死命也非没有根据,基层组织的失灵映衬灾害中民众惨况。
从现有的确凿信息基本可以确认,邢台水灾尤其是发生在大贤村的严重死亡,源于天灾与人祸的合成。区域强降水导致水库满溢,泄洪排涝成为必然选择,然而泄洪的响应机制落后残缺,加之人为收窄的河道完全不能承载泄洪量。几下相激生变,酿成惨剧。
悲剧发生后,官方与民众的看法有很大冲突。前者寻找成因的方向一是归结为天灾来避责,民众则认定是人祸来问责。因为要避开责任,官僚在抢险阶段不惜有做戏,以便更好地演绎出卖力抗洪救灾的形象,试图抵消舆论压力,对上掩饰交差,免于问责。
而对民众来说,重点诉求是要追究政府与官员在平时未曾下力气夯实抗洪基础、未能完善应急预案等行政责任。无论是武汉水灾中市民追问13亿元治水的具体详情,还是大贤村被冲垮后,村民厉声追问“何至于此”,都反映出民众问责日常行政的焦虑所在。
换言之,在一次洪水灾害的发生过程中,官员寻求的是当时当刻的表现,是重在一时,以证明所谓的“长治久安”。但民众则从中投向更早之前的防洪抗灾许诺、工程建设以及被吹嘘的功效。水灾一次次地揭示出这种官民矛盾,反复在各地上演,已经到了无法忽视的程度。
单以邢台大贤村灾情为例。泄洪河道在流经村口时因为工程占用等原因急剧收窄,当洪水过境时,径直冲过堤岸,以雷霆万钧之势席卷村庄。从村里死亡失踪名单基本上是孩童与老人残疾人可以判断,他们的死亡与预案全无息息相关,天灾与人祸合流为祸害。
大贤村临近河道收窄成为防洪隐患,这是一目了然的事实,防汛抗洪指挥部门无可能不知道。因此,要么扭转这个弊端,疏浚河道,恢复泄洪能力;要么在泄洪的抢险预案中突出大贤村,汛期提前准备,洪灾时预警与转移直插到底。可这些都没能做到。
这种没有完成的责任,单单靠天灾的定性是无法推卸行政责任的,也是邢台当地此时无论如何宣扬抗灾精神,都无法掩盖的。民众之愤怒与谴责,指向的正是这种平时不准备,灾时乱推诿的做派。但就像河道梗塞为抗洪软肋,官民诉求的背离也成为灾害的短板。
但在现实中,对地方政府越是抱有防洪责任的期待,越是会被引为多要预算来进行糊涂工程建设的借口。民众对行政效能的期待,变成行政系统自我加封、暗箱操作的筹码。水利项目上的贪腐层出不穷,水利工程的质量堪忧,但这些东西民众完全无法施加影响。
本次邢台水灾、以及此前闽清洪灾甚至于长江干流的防洪抗灾,都能看见此种社会衰败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是全能型政府包揽一切而又不能负起一切的责任;另一方面则是社会自组织崩溃,完全不能守望相助,不得不将身家性命交付给完全不能令人信任的体系。
一个全能型政府在抗洪减灾上即使灌注强大压力,但基层公务及事务官吏疲于奔命,出现疏忽错漏是必然的,而一错漏就是人命关天的大难。因而,武汉水灾至于邢台水灾以来,单单执拗于天灾与人祸之辩,看不到官民诉求背离所体现的社会问题,只怕悲剧依旧会重演。
我们一定要明白,伴随着松弛的堤防,还有社会自组织体系的瓦解。这才是最致命的部分,旧社会家家派壮丁守河堤,定不会出现完全指望政府、而政府又不给力的生死困局。大贤村敲响了社会溃败的警钟,全能政府包办一切,居民万事不知情,不参与,天灾轻易就变人祸。
民众希望政府在平时就负起抗洪防灾的要务,在这种诉求的背后,也包含着要求获得自主权,以社会自组织形式介入水利等公共事务中,要获得纾解而不是一味地夺权,令民众陷入原子化的孤立状态。行政全能往往失灵,并不能一揽子兜底,悲剧不在这就在那发生。
就此观之,今夏以来的城乡洪涝灾害,以及致人死命的洪水,如果不能反思到这个层面,并且就此开始重建官民责权界限,退出全能政府思维,让社会自组织焕发生机活力,那死再多人、冲垮再多乡村、内涝多少城市,都只是原地踏步,无法根本扭转这个令人窒息的局面。
这么说当然有不乐观的成分,但这种提醒与启发,总比遇上洪涝灾害就宣扬抢险功劳来的更契合实际,也更符合社会与人性的规律。天灾与人祸的对立已经被说了太多,弥合两下分裂的,不是各执一词久争不下,而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求得破局,难道这比破堤还更困难、更不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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