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管理局与深圳证监局签订合作备忘录
前海拟探索私募领域监管体制改革
8月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与深圳证监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针对前海合作区内注册的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建立前海私募领域风险防控协作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打造协同监管新模式。
自2012年国务院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22条政策以来,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入驻前海势头强劲。截至2016年6月底,前海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达45427家。其中持牌机构110家,包括银行业持牌机构31家、证券业60家和保险业19家。征信、支付等各类新兴金融机构门类齐全。此外,在前海注册的商业保理机构2961家,数量占全国2/3;融资租赁1234家,规模占全国1/3;要素交易平台19家;小额贷款公司36家;信用担保公司26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达4万多家。
机构和业务的聚集也给金融风险防控带来巨大挑战。为此,深圳证监局于2013年在前海设立了监管办公室,负责在其授权范围内更好地推进证券期货领域的改革。今年3月,前海管理局又在金融创新处加挂“金融安全协调办公室”牌子。而此次前海管理局与深圳证监局签订《私募基金监管合作备忘录》,则是中央驻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金融安全协调力量在具体金融监管领域开展的实质性合作。
据了解,双方将联合针对前海私募领域开展系统摸排,全面掌握前海私募机构情况和风险底数;合作建立私募风险信息系统,建立信息与数据归集和共享机制,并共同制定管理办法,实现有效预警;共同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前海私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对私募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共同探索研究在前海试点推出前海私募行业公约,推动前海私募机构作出诚信承诺。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 张玮
广东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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