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记者 庞继光
8月20日,昭阳区司法局通报,2016年8月18日晚7时,昭通凤凰司法所长接到办事处领导通知,要求快速赶到昭通市新中医院,配合处理一件停尸闹事事件。
接到通知后,司法所长和凤凰办事处行政主任马昌化赶到昭通市新中医院,看到昭通市新中医院门诊大厅内停放着一具冰棺,家属在冰棺前烧香蜡纸钱。
经向家属及先期介入处理的公安民警了解,事情经过是:昭阳区旧圃镇的一位70多岁王姓男老人因病到昭通市新中医院住院治疗,在17日凌晨1点左右,老人从住院部九楼翻窗跳下,当场死亡。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及时到达现场勘察了解,确定老人属于自杀,并将勘察结果告知其家属,家属没有异议。随后死者家属向院方提出,因老人是在住院期间出的事,要求院方赔偿家属50万元。
院方称老人属于自杀,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公安机关组织双方进行一天的调解,当事双方达不成协议,家属在下午借机将死者遗体从事发现场搬到医院门诊大厅,严重影响了医院办公秩序。
为了把本次医患纠纷及时化解,区公安局、凤凰办事处、旧圃镇、区卫计局、凤凰司法所、旧圃司法所又再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协商调解。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反复耐心的调解工作,直到8月19日凌晨1点左右,最终达成协议,院方同意支付死者家属8.6万元作为人道帮助。
公安机关同时敦促死者家属在一小时内将死者遗体搬离昭通市新中医院。本次调解工作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营造了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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