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之手挽起“半小时服务圈”
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平安广西网通讯员 韦金雨 韦诗姬
从城市到农村,从小学到高校,从家庭到监区……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整合资源,着力打造半小时法援服务圈,实现对青少年的全程帮扶,有效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
申请渠道处处畅通
随着留守儿童、青少年涉法涉诉问题不断增多,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一路护航的宗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不断延伸触角,着力打造半小时法援服务圈,让青少年申请法援渠道畅通无阻。在全市67个街道(乡镇)、860个村委(社居)、67个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基础上,积极与有关单位协作,在各级妇联、工会、信访、交警、共青团、残联、老龄委、劳保和梧州监狱等部门设立了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在全市各级看守所和24个律师事务所已经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点)。
除了以传统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和“12348”咨询热线外,梧州市还根据青少年喜欢上网的特点,以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和微博系统为平台,公示法律援助范围、受理条件和联系电话,开展法律宣传,满足青少年的各方面的法律援助需求,为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2012年6月梧州籍在校女大学生小黄在梧州某民营医院剖宫产分娩一男婴。剖宫产8天后,小黄出现发烧症状,两度转院后抢救无效死亡。黄父无业、黄母是退休工人,为了救治小黄,他们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奈之下,悲痛的黄某夫妇抱着未满周岁的婴儿于2013年2月到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医院给予合理赔偿。该中心经详细了解情况、审核材料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2015年6月,婴儿和黄某夫妇终于拿到赔偿款224035.6元。
上门服务处处贴心
随着《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出台,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也逐渐增多,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思路,将触角延伸至监区,在看守所和监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派人值班。
15岁的张某盗窃了停放在路边的女装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及时指派律师,到社区和张某家中了解情况。原来张某的父母在其六岁时离异,家人忙于生计,对张某疏于教育,缺乏严格监管及正确引导,张某辍学后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为了切实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律师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张某了解其内心想法;还多次约见车主黄某,详细陈述张某的情况及此次犯案的前因后果,最终黄某同意为张某出具谅解书。法院审理后认为,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全部予以采纳,判决张某盗窃罪名成立,单处罚金1000元。事后,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敦促张某的家属给予张某应有的关爱、适当管教与约束,矫正其不良思想,增强法律意识。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贴心服务,赢得张某家属好评。
2013年至2016年,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为青少年提供上门服务60余次,派员到看守所和监狱值班120余人次,处理看守所申请法律援助来信34封,提供援助率达100%。
联动矫正处处发力
面对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从民事类型往刑事类型发展,案由从单一到复杂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从规章制度着手,确保咨询人数和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援助质量同步提升。
热情服务,注重隐私保护。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受援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为青少年提供热情优质的法律咨询。针对青少年前来咨询的问题大多与父母、老师以及成长中的问题有关,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爱心接待密室”,派业务精通,有一定心理学知识的工作人员专门接待,让青少年放下戒备心理,敞开心扉。
简化程序,确保优先服务。对青少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优质服务”的“三优”原则。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矛盾纠纷优先受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采取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进行调处;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辩护的青少年刑事案件,指派律师介入,及时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强化管理,确保办案质量。长洲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制度》,明确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原则、流程、旁听、回访制度,加强对援助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和责任心强的律师承办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做好案件的跟踪回访,确保青少年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加强沟通,确保联矫成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部门对接,对走上歧途的青少年开展联动矫正服务,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并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检察院积极促成《关于在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实施细则(试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3年至2016年,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青少年咨询3211人次,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1147件,其中民事类713件,刑事类4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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