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寿入股广发完成交割】8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与美国花旗集团(下称“花旗集团”)已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了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的最终交割,并在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选举了包括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国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在内的3名新任董事,同时选举广发行现任董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刘家徳为广发行副董事长。(21世纪经济报道)
“从目前的董事安排来看,下一步,极有可能推选杨明生兼任广发银行董事长;如无意外行长将由刘家徳出任。”
8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与美国花旗集团(下称“花旗集团”)已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了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的最终交割,并在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上选举了包括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称“国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在内的3名新任董事,同时选举广发行现任董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刘家徳为广发行副董事长。
一位接近交易的核心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成为第一大股东后,中国人寿将在15人董事会(包括6名独立董事)中占有5个董事席位,即在已有的2名董事基础上,承接花旗退出后的董事席位,新增提名3名董事,同时有权提名董事长及行长。
“从目前的董事安排来看,下一步,极有可能推选杨明生兼任广发银行董事长;如无意外行长将由刘家徳出任。”该人士分析认为。
中国人寿方面未对上述人事任命给予回应,同时,该任命尚需履行公司治理和监管审批程序。
中国人寿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回复表示,中国人寿自身是三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市场化运营多年,尊重市场规律。增持广发银行后,广发银行仍将是独立运营的银行业务主体。中国人寿作为大股东,不会直接干预广发银行的经营,将尊重市场化的公司治理原则,与包括国网、中信在内的其他股东共同努力,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建立既有监督又有活力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广发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广发新增3名国寿董事
中国人寿与广发银行的渊源可以追溯至10年前。2006年,国寿股份加入花旗集团牵头的财团,出资56.7亿元,与国家电网公司、中信信托共同参与广发银行重组,成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分别持股20%;2010年,广发银行启动增资,上述四大股东再各自出资30亿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趋向严格,各类金融风险不断暴露,花旗面临的资本约束趋紧,自身战略也在调整,对于广发银行的战略定位开始发生变化。据传,2011年,花旗就曾与中国人寿洽谈过股权转让,后因花旗集团全球CEO易主而中止。
2015年,市场再度传出中国人寿与花旗集团洽谈股权转让的消息,终于在2016年2月29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其与花旗集团签署了广发银行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6.39元的价格,收购花旗集团持有的20%广发银行股份,收购IBM Credit所持的广发银行3.686%股份,交易对价总计233.12 亿元。加上此前持有20%股份,此次股份转让交易完成后,中国人寿共计持有6728756097股广发银行股份,占广发银行已发行股份的43.686%,跃居单一最大股东。
前述接近交易的人士分析认为,此次重启股权转让,仍是金融危机后花旗银行在全球精简业务、清理资产战略的一部分,“估计也与近期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风险上升、广发银行实施数年的上市计划一直未能推进有关”。
协议签署后,2016年3月至8月,中国人寿与花旗的交易先后获得了包括财政部、商务部、保监会、银监会在内的各项监管审批。双方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最终交割。
花旗此前向广发银行若干关键岗位派驻了人员,但作为一家主要在国内经营的银行,广发绝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是本土产生,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方面都不存在对花旗的依赖。“相信花旗的撤出不会影响广发银行的正常经营。”前述接近交易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花旗退出后, 中国人寿将可以新增提名3名董事,董事名额增至5人,同时有权提名董事长及行长。
此前,中国人寿派出的董事为国寿集团副总裁刘家德和广发银行副行长张凤鸣,8月30日董事会召开后,新增董事为国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中国人寿副总裁赵立军、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尹矣。
公开资料显示,杨明生是长期在金融界工作的资深金融家,在2012年进入国寿集团之前,曾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等要职,进入保险行业前有长达27年的银行业工作经历。
刘家德曾于2000年-2003年任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下海”后在中国人寿系统内多家公司担任高管,拥有寿险、财务会计、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个领域的管理经验。值得一提的是,他自2006年广发银行重组后即始终担任广发银行董事,迄今已有十年之久,经历了广发银行两任董事长、两任行长,是国寿系统内最了解广发经营管理现状的一位高管。
从业务到财务的协同效应
事实上,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频频牵手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高层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个人业务上,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可以共同开发其拥有的个人客户资源,形成一揽子金融服务;在企业业务上,保险资金与银行资金结合在一起能够满足企业包括股权、债权在内的多样化融资需求。此外,保险公司与银行还能为客户提供财产保险、员工福利、财务顾问、支付清算、账户管理等综合服务。”
“如此一来,既可以发挥保险业务、投资业务与银行业务的协同效应,优化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提高其非利息收入占比,从而提高其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具备天然的互补性且具有不同的周期,二者的综合经营将有利于分散风险、平滑业绩,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可谓一举多得。”该人士续称。
例如,2009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集团”)启动收购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最终历时近三年,分三步完成了对其的绝对控股和整合。
在此基础上,平安集团得以实施“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种服务、一站式服务”战略,交叉销售的潜力为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机会。平安集团2016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集团核心金融公司之间迁徙客户约760万人次,各子公司新增客户中的43.0%来自客户迁徙。
具体到中国人寿和广发银行,一位曾经供职于广发银行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行业上看,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业不良贷款压力均大幅增加。在这一背景下,银行业估值处于周期性低谷,为中国人寿的战略收购提供了良好的窗口。二者结合之后的积极影响体现在诸多方面,如广发银行已经拥有760家营业网点,并主要分布于东南经济发达省份和大中城市,这与中国人寿目前大力推动的大中城市市场战略高度一致,可以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广发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中国人寿可以凭借自身充足的资本向广发银行提供资本支持,也可依托自身的财务实力帮助广发银行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DF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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