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9月20日消息(记者陈鸿燕 通讯员杨帆)云南省首例跨省违规调运疫木案在云南水富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目前已宣判并送达生效。此次涉案疫木携带线虫,松属树种一旦染病,将造成毁灭性病害、大量枯死,生态被破坏、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2015年8月初,水富县太平镇富荣煤矿复工急需一批松木做坑木,其采购员蒋某某明知松木不能办理运输证和检疫证的情况下,分别向四川省宜宾县喜捷镇陈某某、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邓某非法收购未经植物检疫的松树木材。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发现后,立即采取相关检验措施。经鉴定,上述所运输松木含有松材线虫,云南省林业生物有害防治检疫局进行风险评估认定,该松木在运输和积存过程中,对水富县、昭通市,乃至云南省的松林都有极高感染松材线虫病的风险,该病一旦扩散蔓延,将引起松材线虫病重大疫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灾难。
8月16日水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于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执行,判处罚金12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判处罚金10000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判处罚金5000元。三被告人在庭上均认罪伏法,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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