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二被告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据了解,邱少华向大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22日,孙杰在新浪微博上通过用户名为“作业本”的账号发文,诋毁烈士邱少云以及赖宁。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该公司新浪微博账号“加多宝活动”发博文称:“多谢@作业本,恭喜你与烧烤齐名。”该互动微博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并遭到广大网友的批评。
审判长回应焦点问题
邱少华是否是本案适格原告
针对被告加多宝公司对本案原告邱少华主体资格提出的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邱少华作为近亲属有权就侵害邱少云名誉、荣誉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孙杰的言论如何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孙杰在微博中的发言是对邱少云烈士的人格贬损和侮辱,属于故意侵权行为。尽管被告孙杰已经删除博文并在微博上道歉,但该言论通过微博已大量转载并在网上广泛流传,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孙杰应当在全国性媒体刊物上予以正式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加多宝公司的言论是否侵权
法院认为,从客观方面,从加多宝公司发布的言论及与孙杰间的互动在网络平台迅速传播,遭到广大网友的谴责,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此外,作为国内知名饮料厂商,加多宝公司在为庆祝其“销量夺金”精心策划的“多谢活动”中,在国内多个大城市的主要平面媒体进行感谢,并在网络上发布了近300条“多谢”海报,社会影响较大。该公司并未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因此,加多宝公司应当对其言论产生的负面影响和侵权事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