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暖季来临,各地纷纷做好了供暖准备,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开始供暖。但过程中,因供暖质量、收费标准、设备维修等因素所引发的供热矛盾也日益突出。
热用户:我想请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充分认识计量收费政策的重要性,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供有力支持,也为赢得民心身体力行。
供热企业:供热计量改革按量计费,可以更好的节能减排,对于用户来说,也节约了费用。热表三年一次校验,是政府强制性的。如果业主不愿更换新表,可自行拆卸旧表,并送往计量所进行核准校验,如果旧表合格,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一、供热计量费,该由谁埋单?
所谓供热计量费,就是安装供热计量设施的相关费用,而这笔费用究竟应向谁收取?
案例:延吉市某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通知业主,其今年不仅要把取暖费交到小区物业,还要交一笔供热计量费。这笔费用需要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22元的价格统一收取,然后小区物业再交给供热公司。业主质疑,这笔费用合理吗?
供热管理中心:计入房地产成本造价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曾在2015年1月份发布文件,要求这笔费用“计入房地产成本造价中”。也就是说,由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便把费用计入房屋售价成本中,有需要的居民可以到市供热管理中心查询文件。
开发企业:房屋售价未加入供热计量费
因为售房之初并没有把费用计入房价中。现在,供热单位向开发企业收取,开发企业也只能向居民收取了。
供热企业:开发企业未向供热单位缴纳入网费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则称,截至目前,小区并未向该公司缴纳供热入网费以及供热计量费,涉及相关资金数百万元。由于数额较大,供热单位暂时无力为该小区进行供热,此事也在积极协调中。
二、热量表维修更换费用,该由谁埋单
案例:宝鸡某小区业主反映,热力公司要求小区每户居民更换热量表,一块表970元,不更换冬天无法正常供暖。业主表示,2013年,小区改成了按流量计费分户计量,每户都安装了热量表。三年就得换表确实是有点不合理,没有个质量保证,纯粹就是为收钱。这个小区里居住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并不会安装拆卸热力表,对于送检校验更是无从下手,所以只能被动接受换新表。
供热企业:价格得到市物价局批准
宝鸡市热力改造试点小区,从2010年开始,就已经从按面积收费变成按流量计费了,热量表也是2010年安装的,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到现在已经使用了6年,并非业主所说的3年。按照国家《热量表检测规定》,检测周期不得超过3年,该小区的所有热量表都已经超期检验。
此外,根据宝鸡市2015年机械式热量表年检结果显示,小区使用的机械式热量表精度差、故障多、功能欠缺,此类表计不合格率高达60%以上,已经逐步被淘汰。从2013年起,宝鸡市热量表准入品牌已不再使用此类产品。即用户自行拆卸旧热量表送检校验,即使合格,后期的维修也已经无法保障,更换新表只是时间问题。
这970元新表的费用,包括630元的热计量表费,90元的配套阀门费,190块钱的安装以及远程传输设备费,60元的热表运行以及维护费用,价格得到了宝鸡市物价局的批准。
三、供热计量收费偏高
案例:白银市某小区目前张贴了一张“补缴热计量差额”费用的通知,通知显示有的业主需要到热力公司退还剩余的供热费,有的业主要缴纳从几元到一千多元不等的“热费差额”,但是补缴差额的业主要比退还供热费的业主多一些。业主表示,“热计量”的计量数字、计量方法不透明。“既然我们都超过预缴费用了,那这些超过的费用供热公司是怎么算出来的?需要他们给我们解释清楚。”
供热公司:热计量的收费有根据
热计量是根据国家规定实行的,凡是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及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和新竣工建筑,要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现在该市城区30%安装了热计量表,部分旧建筑都没有安装,因为旧城区的老房子没有外墙保温,所以不划算装。新建建筑强规,必须装热计量表,而且装完凡是具备热计量收费的,必须按照热计量收费,签合同是国家强规。还有部分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但是不具备热计量收费的,比如表坏了或者被人损坏了,他们会及时发变更通知,按照面积收费。
多种因素造成用户退费少
1.用户只调节某房间散热器温控阀,但没有将不采暖房间和采暖房间隔断,造成采暖房间的热量传到不采暖房间,行为调节效果不明显;
2.用户对散热器温控阀的自动调节功能不清楚,以为实施了行为调节,但实际造成温室过高和用热量过大;
3.用户的房屋处在顶、底和边等特殊位置,对外传热面大,冬季采暖好热量较大。即便用户实施行为调节,也还会造成退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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