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6年第93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京新百,证券代码:600682)自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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