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射剂?
注射剂是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人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及供临床使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常见的注射剂给药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静脉注射(简称iv):包括静脉推注(限5—50ml)和静脉滴注。非水溶液、混悬液不能使用于静脉注射。国家规定所用注射剂不得添加抑菌剂。注射剂在使用时应现用现配。
肌内注射(简称im):一般注射量为1—5ml,刺激性太大的药物不宜使用。
皮下注射(简称sc):以水溶性药物为主,一般限量为1—2ml,其吸收快于口服给药,慢于肌内注射。
皮内注射(简称id):一般限量为0.2ml以下,常用于过敏性试验和疾病的诊断。
椎管注射(简称ip):一般不用这种方法给药,因为这种给药方法要求注射剂的渗透压和ph应与脊椎液相等,不含微粒或含极少量微粒,用量不超过10ml。
其他途径:包括穴位注射、腹腔注射、关节腔注射、动脉注射等。
什么情况下应使用注射剂?
1、患者存在吞咽困难或(和)明显的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变)或潜在的吸收障碍;口服明显降低生物利用度的药物;没有合适的口服剂型的药物。
2、需要很高的组织药物浓度而口服给药不易达到高浓度的情况;疾病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要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
3、患者对口服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
安全、合理使用注射剂的指导原则
1. 注射剂应视为处方药,患者使用注射剂须持有医生处方。
2. 凡是口服可以收到效果的就不要注射。
3. 在不同途径的选择上,能够肌内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
4. 必须注射的应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应积极采用序贯疗法(即急性或紧急情况下先用注射剂,病情控制后马上改为口服给药)。
5. 应严格掌握注射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使用三天后无效,方可考虑换药。
6. 应尽量减少注射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配伍禁忌的出现。
7. 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
为大力加强肝胆病防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吴阶平医学基金会、人民日报社人民网、健康报社四家单位共同主办的“健康中国-肝胆病防治行动”现已启动。“肝胆相照”平台是“健康中国-肝胆病防治行动”的互联网服务载体,为广大肝胆病医生提供慢病随访、公益解答、科研申报、临床指南、临床计算工具等服务,让公众遇到肝胆病问题时能找到真正的专家、得到正确的信息、接受正规的诊疗服务。
网址:www.igandan.com
微信公众号:肝胆相照公益行动,关注之后点击菜单中APP下载,可下载“肝胆相照”专家版和患者版。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