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浏览新闻时发现了互联网圈的第四大未解之谜,那就是京东自营到底是不是京东自营。
起因是这样的:2016年5月13日,范先生分三笔订单在京东商城购买了四款京东自营的真力时手表,总价款14.7万余元。购买时网页商品说明显示表镜材质为蓝宝石水晶,但是范先生在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说明书保修卡上写明手表材质为蓝宝石水晶玻璃。
范先生将手表送至中工商联珠宝玉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人工合成蓝宝石。范先生认为,京东商城网站宣传构成欺诈,故将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赔偿检测费并索三倍赔偿。
然而,京东自营的商品并非京东电子商务公司经营销售。庭审中,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辩称,双方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尽管涉案产品标注为京东自营,但该公司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未参与买卖行为,最终起诉被驳回。
虽说起诉被驳回,但是法院认为,销售主体的模糊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目前销售模式下,消费者只能通过申请开具发票才能得知自营商品销售者的真实情况,这一披露方式存在明显瑕疵,容易误导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也容易发生起诉主体的错误,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2016年12月,朝阳法院向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在网站页面显著位置对“自营”等专有概念作出明确解释,所有商品销售页面均应披露销售者详细信息,并将销售授权书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今天京东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文章标题为《关于京东的自营是不是京东自营的绕口令》,表示京东的自营就是京东集团子公司的自营就是京东自营。
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我只能说这届京东小编不太行啊。虽然法院驳回了范先生的起诉,京东小编也力证了京东自营就是京东自营,但是范先生确实在京东商城上购买到了广宣与实物不一致的假货,京东自营的在消费者眼中的公信力却大打了折扣。
其实早在去年3月份,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就对京东商城进行过隆重的报道,进口水晶镜面手表、水晶花瓶、虫草水晶盒子等等都被曝出存在虚假成分。详情视频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一直以来,京东自营模式下被认为是不存在假货的,相比淘宝平台上的部分卖家公信力也更强一些。比如你在淘宝卖家那里十几块钱买一个LV包,不用想都知道是假的,但是京东商城却可以做到让你花近乎真品的钱依然买到假货,这是让人很意想不到的。
此次范先生的假货起诉虽然被驳回,但是却给京东敲响了一个警钟,京东自营模式下平台筛查力度不到位正在凸显,号称没有假货的京东商城假货赫然存在,京东自营这四个字在消费者眼中的公信力正在被消耗。
绕口令你可能赢了,但公信力却输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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