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今,多部委连续发声并采取行动,表示支持继续正常的海外投资,但将加强投资真实性的审核。截至目前中国政府的这一系列动作释放出一个很明显的信号,对于海外投资的监管态势将进入新的阶段,由宽松到趋紧,由偏形式性审查到偏实质性审查,这对企业境外投资提出了新的挑战,梧桐树下特此邀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建林律师讲解境外投资政策新变化及其应对策略。
分享嘉宾
倪建林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职于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在欧盟及 WTO 总部接受三个月培训
倪律师带领的自贸法律服务团队是自贸业务领先的服务团队,已完成几十项自贸区境外投资备案项目。倪律师是上海律协自贸区业务培训的主讲讲师,并编撰了全国第一本自贸区法律法规汇编
倪律师在国际贸易及反倾销、外商直接投资、并购、私募和海内外上市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影响巨大的欧盟光伏双反调查中,倪律师代表了多家大型光伏企业代理律师
倪律师为多家知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以及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国内大型企业和私募基金境外投资和收购提供服务
分享内容
一、监管新政策实施前,上海自贸区区内与区外企业的境外投资
备案实务操作
境外投资管理法律框架
境外开办企业管理:管理机关、备案流程、便利条件
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管理机关、备案流程、核准流程
上海自贸区境外投资管理:法律依据、特别规定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制度
二、境外投资监管新政策下的新增变化和关注重点
新增监管要求
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点
三、影响、应对机制以及注意事项
5大受影响项目形式
①私募股权基金的境外投资,包括投资红筹架构IPO和私有化项目受到限制
②境外房产项目的投资受到限制
③在自贸区设立SPV的投资架构
④PE+上市公司的境外收购方式
⑤已经完成收购协议的签署,但尚未完成最后交割的项目
4大应对策略
主动约谈受理部门披露投资项目架构和基本情况
详细说明资金用途
提供文件证明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充分说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提供中介机构对于项目在商务、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有助于证实项目的真实合规性
5大需要审慎决策的情形
企业成立时间较短,且短期内有境外投资计划
跨业并购,即投资领域与主营业务无关联
对外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
企业不具备对外投资的资金能力,盈利较低或未有盈利
拟购买境外企业少数股权
境外投资监管政策新变化及应对策略
分享时间:1月18日20:00—21:30
分享形式:微信群
分享费用:88元/人
购买方式:长按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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