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46岁的广州女子林某,此前担任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被控开三家公司承接单位项目,涉嫌虚列项目报销费用、收款不交回等16宗犯罪事实,职务侵占387万、挪用公款34万。一审认定侵占24.3万,包括超额报销车补20万,判刑2年。林某坚称无罪上诉,检方则提起抗诉,该案前日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被控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近400万
46岁的广州女子林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公款两项罪名,于2015年1月被刑拘。据荔湾区检察院一审指控,2010年6月13日,林某此前受聘担任位于荔湾区的“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下称广府人海外联谊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助秘书长开展会务工作。
为非法牟利,林某利用担任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列项目报销费用、较协议文件多报销费用、重复报销费用、收款不交回、差价转租多收取办公室租金及押金的方式,侵占广府人海外联谊会款项387.5万元,以及虚列项目转入其个人控股的公司账户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林某向广府人海外联谊会退款105.6万余元。
林某辩称指控的都不是事实,认为自己没有犯罪。据林某供述,她经衷某介绍于2010年到联谊会工作,后担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她参与成立了一家联某公司,2010年又成立了广某策划公司,2011年成立智某公司,这些公司主要靠承接联谊会的项目营利。
一审:仅认定侵占24万判2年控辩均不服
一审法院查明,林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项目报销费用、多报销费用等方式,侵占款项共计24.3万余元。其中,2012年10月,林某现金报销购买苹果电脑款4998元,该电脑未在广府人海外联谊会办理入库手续,实物资产中也无该电脑。
另查明,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林某使用无购买物品明细清单及验收记录的广州王府井百货发票,虚列“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筹备会议、换届大会等支出购买办公用品,报销人民币3.8万余元。
根据2011年4月30日《关于支付林某有关车辆、通讯费用的请示》,广府人海外联谊会批示同意林某每月报销车辆费用人民币3000元,从2011年5月起执行。按此文件规定计算,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共计32个月,林某应报销车辆费用为9.6万元。经统计,林某实际报销了29.6万余元,超标准报销车辆费用共计20万余元。
2016年8月,荔湾区法院一审认定林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对其判刑2年。林某坚称无罪提出上诉,检方则提起抗诉。今年1月,林某被变更强制措施,获取保候审。
二审:检方抗诉16宗未认定被告坚称无罪
该案前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检方抗诉认为,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指控的16宗犯罪事实,属于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的情况,认定事实有误,请求二审改判。
检方的16宗指控包括广府人海外联谊会在报纸刊登更名公告过程中,林某隐瞒6折优惠的4万多元,以虚列策划、编辑费用为名报销的费用,并转至其开设的策划公司。在编印、制作、设计论坛专刊、画册、会刊、光盘、理事牌及捐赠牌等过程中,虚列编制费用并报销。
林某辩称,她没有买过苹果电脑,因为买茶叶无法提供发票,用别人购买苹果电脑的票据去报销,秘书长对此知情。对于超额报销车补,林某否认,称这些钱还包括因公务使用车辆而产生费用,她平时正常的公务交通支出等,而且许多费用报销单在经手人、报销人、领款人等地方无人签名,不应认定是她侵占。
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
(广报记者 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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