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档”出租屋暗设淫窝 重操旧业再“进宫”_金羊网新闻)
2016年10月初,陶某、尚某夫妻二人为非法牟利,租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村2处出租屋,以此为窝点,招募、容留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二人还在路边招揽嫖客介绍给卖淫女,谈好每次嫖资费用为130元至150元,并从中收取30至50元的提成,至案发时共获利人民币16000元。2016年11月23日公安机关在出租屋内现场抓获正卖淫嫖娼的吴某等人,后在出租屋楼下抓获被告人陶某、尚某。
经查,被告人陶某、尚某二人均有犯罪前科,均因曾犯容留卖淫犯罪被判处刑罚,现又重操旧业再“进宫”。
编辑: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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