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7-11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 度公司(含子公司) 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17 年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2017 年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 2、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若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上海 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回天”)、常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常州回天”)、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回天”)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办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若 需要)。 3、同意董事会在人民币 3 亿元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就上述贷款事项(涉及 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 更的情况除外),由公司董事长在本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 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1、对外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 在 2017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 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在 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 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 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文吉路 251 号 法定代表人:章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胶粘剂(除危险品),密封剂、灌封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上海回天 100%的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回天 总资产为 70,376.48 万元,净资产为 23,853.84 万元,营业收入为 41,799.21 万 元,净利润为 673.54 万元。 2、常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章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电池背膜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常州回天 99.6%的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常州回天 总资产为 40,742.30 万元,净资产为 31,245.49 万元,营业收入为 21,100.72 万元, 净利润为 2,251.91 万元。 3、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北路6号 法定代表人:章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本公司持有广州回天 100%的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回天 总资产为 15,617.86 万元,净资产为 13,196.16 万元,营业收入为 18,511.13 万 元,净利润为 3,682.28 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融资规模额度及担保、授权事项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 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2017年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公司子公司的 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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