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行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车辆生产维修企业等重点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2017年4月7日至10日,昭阳交警二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在为期4天的活动中,民警按照要求,先后深入到昭阳区昭交集团客运中心站、昭交集团客运旅游服务公司、昭交集团高快分公司、昭阳区正宇农村客运公司、昭南客运车队、昭通市金塔实业有限公司,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昭通市交警支队关于转发《部局关于组织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追究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昭公交传﹝2017﹞94号】文件,并就文件通报的两起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与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了相关讨论并听取了客货运企业负责人的意见。
同时强调相关客货运企业负责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GPS动态监管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强化动态管理。企业要加强对所属驾驶人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的学习教育,结合夏季交通气温高、雨水足的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季节性安全驾驶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夯实防控基础工作,重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倡导客货运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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