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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孚汽车技术(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孚汽车技术公司")与维克多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克多汽车技术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概况
甲方:吉孚汽车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传动系统和自动变速器的研发、试验;从事汽车控制、电子技术的研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贸易代理。
公司持有5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乙方:维克多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Thomas Albert Beck
营业期限:2011年3月9日至2041年3月8日
经营范围:汽车总线网络系统、电子电气和通信系统的软硬件开发;提供汽车计算机和电子通信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零配件(电子出版物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股东:Vector Informatik GmbH 持有100%股权。
维克多汽车技术公司作为在汽车电子电气领域全球领先的跨国企业,在总线(如车用以太网,FlexRay以及CANFD)开发、测试以及嵌入式解决方案(如AUTOSAR)方面具有先进的技术以及丰富的经验。
公司、吉孚汽车技术公司与维克多汽车技术公司、Vector Informatik GmbH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将充分利用双方技术资源,提升双方品牌及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双方在汽车领域的技术科研应用能力。
2、合作方向(1) 甲方是乙方认可的中国区域内系统集成设计开发合作伙伴,乙方是甲方认可的中国区域内AUTOSAR基础软件领域内的合作伙伴。双方主动共享市场信息,在客户不指定的情况下,乙方和甲方一起为客户提供系统级联合解决方案,并有义务积极地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甲方在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乙方推广工具和产品及服务,在客户不指定的情况下,选用乙方的工具链和解决方案。
(3)双方共同开展相关的市场活动,如技术交流、主题研讨等。
(4)对于甲方负责的工程开发项目,乙方在乙方提供的产品以及技术服务上优先提供相关的支持。
(5) 双方就国内汽车行业尤其是动力总成和新能源领域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进行定期的交流和信息的沟通。
3、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2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旨在通过吉孚汽车技术公司与维克多汽车技术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提升由吉孚汽车技术公司为公司开发的自动变速器软件质量,同时为由吉孚汽车技术公司为公司开发的新能源传动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共同为中国新能源汽车提供基于AUTOSAR软件架构的工程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研发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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