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爷于2016年5月份刚拿到了新本本,也跨入了本本一族。
有一个通病就是有了驾驶证之后就想着天天能上手摸上一把,那种感觉紧张又刺激,倍儿爽!!!
这也不能说是车爷的病,这个是大家的通病。
所以车爷也是一咬牙、一跺脚、勒紧裤腰带在九月的选了一辆车。
下面就不多扯了……
新司机跟老司机比还是有差距的,具体差在哪儿,自己脑补去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车爷驾车绿灯东西方向直行,碰到了一辆南北方向的闯红灯阿姨,当时对方车倒人趟,车爷第一时间下车看伤情,然后拨打110报警120叫了辆救护车,然后再联系伤者的家属。很快交警也是骑摩托车到达现场对伤者伤情进行咨询,车爷也是配合将行驶证、驾驶证信息提供给交警,接下来就是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记录、叫了拖车、救护车到场检查,待交警记录完毕之后开始拖车,最后就是我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备,然后回家。
有人伤就尽快安排120
出事故、检查伤情、报警、通知家属、是否需要120、打电话给车险公司报备、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不能当场认定的,会扣押 车辆。
第二天,车爷联系了对方咨询了一下伤者情况,当天晚上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并无大碍,当天晚上回家。
第四天,车爷联系对方一起去处理交通事故,前一天已经预约好了一起过去处理,还叫了车去接对方一起过去,但这时候对方就一直推托不想去,表示还需要再检查一次,那个气啊!
车爷也打电话咨询过交警大队,咨询单独一方去事故科能不能把车取出来,对方回答是需要双方一起过去的,车爷没有放弃,所以就单独去了事故处理科。先在前台说明情况,填写一张事故陈述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然后找对应窗口找交警处理。交警在看了陈述内容上说了“全过程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有记录”之后,直接开了一张单子让我去停车场取证物。拿到证物之后,把内存卡插到手机看了一下找到是哪个视频,然后再拿给交警查看。交警看过视频之后,认为事实清楚可以认定对方闯红灯负有主要责任,但考虑到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赔付车辆维修费用,随认定责任为同等。当时就把扣押的车辆给放行了。
车辆放出来之后就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安排定损员来给车辆定损。定好损,修车,自己先垫付修车费到时候拿发票保险公司报销。
车辆定损完毕之后就会有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联系你和对方,约好一起去事故科处理的时间谈理赔,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
对方后来又复查了一下,并没有什么问题,赔偿是根据对方支付的医药费+一个月工资+电瓶车维修费,然后对方不满意,仍然要求更多的赔偿,坚持后期还需要继续检查,理赔事件未谈妥。
理赔员调解不成
对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之后,双方拿到事故处理的认定书,随事故处理算是结束了,因为理赔未谈妥双方也就不欢而散。
联系理赔员,那边表示让对方后期检查好了再起诉,在晚上的时候接到保险公司的短信,告知我人上专员的信息。
车爷从这件事中了解的经验:
1、出来事故之后如果对方没有人伤,能赔点钱解决的尽量解决,否则后续处理起来很心累,车爷都请了三次假了,很心碎!
2、如果对方有人伤,尽快报警、叫救护车、通知家属和保险报备,交警要是扣车不用管,不要垫付任何费用,可以出于人道主义慰问一下,对于不讲理的可以直接忽略了。
3、走正当的流程来,不私底下商谈赔偿,如果自己商谈的话,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你和对方串通,会很麻烦的。
4、如果需要走司法程序,让对方连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5、记录仪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广大车友有没有类似的经历,无止境的纠缠,欲壑难填,后续理赔该怎么处理,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员跟他谈赔偿,还是直接让对方走司法程序?
这段对车爷有没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