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7月23日发生在福建厦门的一起事故,三辆在高速上发生事故,人员、车辆还没有来得及撤离时,再次发生追尾事故。
现在的媒体报道新闻事件时,往往会更偏向关注引人眼球的点,而并不是真正的事件重点。
比如这起事故,媒体关注的点是事故后在男女抱娃横穿高速时发生的二次事故,虽然男女横穿高速危险,但真正引发二次事故的原因与这对男女无关,即使没有这两位行人,白色SUV同样会追尾这辆红色事故车。
我们就站在安全驾驶的角度来重要审视这场事故,看看其中的人、车、物是可以给我们起到警示作用的。
首先我们先说人,这对男女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选择去中间隔离栏,这是他们犯的第一错误,往应急车道方向离开高速路面才是正确的选择。
其次,前往隔离栏因不明智,但至少是比高速路面安全,他们第二个错误是在没确定安全的情况贸然横穿高速路面。
第三,关于高速事故、二次事故的文章多次提到,发生事故后车辆全休乘客应该在立即下车离开高速路面。
这里的高速路面包括应急车道,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翻过栏杆站在外边。
后方来车为避让事件车辆而冲上应急车道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行人站在栏杆内相当危险。
第四,还有一个人相信你不一定看到了!注意看白色SUV车副驾位置的玻璃,明显看出追尾后已经从内部被撞裂,不管是副驾还是后排乘客,肯定伤得不轻,这就是高速不系安全带的惩罚。
再说说物。按交规要求在高速上发生事故后,要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在车辆后方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
这个三角牌的放置不仅仅是在车后方150米就行,更关键的是需要放置在事故停放车辆的车道中间,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对后车的警示作用。
从监控画面来看,事故车在后方疑似有一个三角警示牌,但却是放在两条车道的分界线上,这种摆放方式很容易被后方车辆所忽视,这也是导致后方车辆追尾二次事故的因素之一。
最后我们再来说车,白色车辆在这个位置时,已经看到了一辆事故车辆,而且能看见前方三辆正常行驶的车辆都在减速,而他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
在老罗(公众号mengfeiclub)7月25日的文章中写道:跟刹是一个在所有道路都通用的安全驾驶习惯。当前车的刹车亮灯时,不管是在高速、国道、还是市区道路,不需要任何的思考,更不能有借机超车的非分之想,踩下刹车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当他前方这辆小车在减速并道时,他仍然没有任何警觉。似乎有借机超车之念,直到离红色事故仅15米远(一段6、9线)时,车速一直没减过。此时不管是否有三个行人是否存在,追尾已无法避免
高速行车是一个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过程。白色SUV极度没有安全意识,对第一辆事故车视而不见、对三辆车减速视而不见、即不保持3秒跟车距离、也不观察前车的前车是何动向,发生事故只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