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积极财政政策显活力

  2016年,全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一是降成本。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为企业减轻负担500亿元;“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自实施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319亿元,共9.1万户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受益;省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累计突破300亿元,6495户企业受益;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注册资本达20亿元。

  二是调结构。安排3亿元支持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统筹10.1亿元支持“中国制造2025”;安排1.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6.8亿元支持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支持粮食等主导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优生态。启动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期下达资金20.9亿元。江西、广东两省成功签署东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启动共产主义水库省内跨流域横向补偿试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由9个扩大到25个;融资45亿元支持全省48个县及25个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在全省3个设区市开展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四是增活力。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4亿元,新增债券重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领域,置换债券累计降低利息成本约70亿元;印发《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成立投决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基金运作顺利推进;着力推广运用PPP模式,建立了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地方实施PPP项目实施一次性奖励,全省14个PPP项目纳入全国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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