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细则落地:驾驶员需取得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金羊网讯 记者李斯睿报道:据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由原政府定价改为实行政府指导价,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价格政策;网约车则要在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身应当具有统一规范标识,驾驶员有南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除了符合国家七部委令规定的车辆条件以外,还包括:在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注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新能源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1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达到50公里以上;燃油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发动机功率达到100千瓦以上;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安装固定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具有车内影像摄录功能的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

  此外,《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还要求网约车驾驶员符合这些要求: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涉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郑春发介绍,由于城市道路交通资源和环境容量有限,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交通建设和发展受到越来越大的约束和限制。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定位,要放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考量。因此,南京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实施意见中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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