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央行考虑发行数字货币,与现金直接挂勾

  

  

  在本周一的一次演讲中,欧洲央行(ECB)执行委员会成员伊夫•梅尔施(Yves Mersch)提到了如何构思、发行以及管理央行数字货币,这种数字货币和现金是相辅相成的,与现金类似,具有匿名的特点。

  他提出的央行数字货币概念或者说数字基础货币(DBM)是实物货币的等价物。Mersch表示,DBM早就以存款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了。然而,普通民众和非银行类企业并未参与其中。因此,这个新的DBM将让所有人从中获益。

  

  央行数字货币的两种模式

Mersch说,央行数字货币有基于账户和基于价值的两种模式。另外,他还表示,区块链技术绝对有能力同时支撑两个系统。

  1

  基于账户

  在基于账户的DBM系统中,央行可以为所有人(无论对方是不是银行)开户,并且直接处理账户间的货币转账,和普通银行账户的运作模式类似。这一过程不需要电子钱包,由央行来控制货币走向,央行还能查看所有的交易历史。

  2

  基于价值

  基于价值的模式和比特币十分接近,是类似现金的存在。非银行类企业或个人能够通过电子钱包持有并使用DBM。和现金一样,央行不会干涉任何的货币转账流程,交易历史也无法对其公开,资金直接由借方和贷方在电子钱包中进行交易。

  

  DBM交易首先需要把资金记入借方(也就是发款方)的电子钱包中,然后记入贷方(也就是收款方)的设备中,这一过程不需要央行参与。

  Mersch解释道。

  只有采用基于价值的DBM才能真正实现匿名性。而这类因素同时很可能会影响到非银行业对DBM的需求。

  央行数字货币的诱因

  Mersch说,目前是研发央行数字货币架构的最佳时机,具体原因有两点。

  首先,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兴起,公众对央行数字货币的需求也将增加。目前,商业银行提供了多种电子支付手段,包括信用卡、借记卡和预付卡。而Mersch认为:

  民众更愿意使用央行发行的产品,毕竟商业银行的运作存在不小的风险。

  其次,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简化了DBM的研发过程,研发成本也比十年前低了好几倍”。不过他对比特币只字未提。

  无法彻底废除现金

  外界对于央行废除现金的猜测由来已久,针对这一点,Mersch强调:

  如果DBM能够顺利发行,未来它将与现金共存。

  他补充道,数字货币“只不过是非银行业领域对资金的另一种支配方式而已”。

  虽然在瑞典和丹麦等欧洲国家,现金使用率很低,但Mersch表示在欧元区,“民众对实物货币的需求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产出”。

  在发行DBM之前,欧洲央行应该深入地了解数字货币的概念。Mersch说:

  我们不仅要确保DBM不会带来任何负面的经济效应,同时还要保证相关系统的安全高效的运作。

  (来源:巴比特资讯)

  (编辑:胡永迈)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设在国家首批十大智库之一的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内,依托人大法学院、信息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商学院、高礼研究院、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等院系,汇聚了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大数据、区块链、信息、计算机等领域的青年学者。目前研究中心承接了众多国家级和重量级课题,与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腾讯、奇虎360、乐视、中国联通等企业和机构保持深度合作关系,与高礼研究院共同成立了大数据金融实验室、区块链实验室等中国首批创新实验室。研究中心一直致力于打造支持行业发展的高层次、专业化的国家金融创新的智库,以及金融创新的“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本平台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教授及其团队运营,推送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法律+金融+技术、双创四众、大数据、区块链、众筹金融等最新研究成果,分享各类原创精品。

原创投稿及学术交流请联系:

CFinstitute@163.com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及其学生文诚公共同创作的新著《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安全治理》已出版,本书全面深入解读互联网金融最新监管办法与专项整治要求,阐释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安全治理的法律逻辑和实现路径,剖析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互联网理财、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各类典型模式如何合法合规创新发展。此外,本书还专题分析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刑法问题以及如何将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手段运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与安全治理。敬请持续关注众筹金融研究院推送的相关介绍!

  

  1

  月

  21

  日

  

  周

  六

  点击阅读原文,参与购书活动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