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新区:在税改中,企业感受到了政策红利

  新春伊始,乍暖还寒。河南省郑州新区辖域内企业的财务总监们并没有沉浸在浓浓的春节假日气氛里,相反,他们忙得是“不亦乐乎”。提起“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融创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洪亮由衷地表示:“‘营改增’以来,我们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策红利。”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这也标志着实施四年多的“营改增”改革迎来了“收官”之战,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在郑州新区国税局的全力推进下,辖域内所有企业顺利实施“营改增”。在这次税制变革中企业的反应到底如何?“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是否实现?对于企业的发展究竟有哪些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郑州新区国税局辖域内此次“营改增”的企业进行了深入走访。

  “象湖壹号”一期是融创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项目,而且属于此次“营改增”之前的项目,适用于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规定,按照不含增值税回款额的计税依据来算,增值税整体税负下降。面对“营改增”之后的各项报表数据,许洪亮坦言:“2016年5-12月,企业增值税销售额62844.95万元,增值税额7540.33万元,与营业税时期的口径相比,企业减负377.02万元,我们企业感受到了政策红利。”

  “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提起“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王珩笑着说,“营改增后5、6月份,我们初步测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较营业税增加56.79万元,增幅67%,当时心一下悬了起来。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到我们税负测算情况后,立即开展上门辅导,针对性的梳理税负上升因素,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增值税抵扣相关政策、完善内部管理核算机制。截止到2016年底,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268.97万元,较营业税口径减税233.8万元,税负较前期预测大幅下降。”

  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王珩很有信心:“在这次税制改革中,我们不仅感受到了政府政策红利的支持,也感受到了税务机关服务辅导的专业,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相信,企业一定会有更好地发展。”

  同样作为金融、保险类行业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在2017年1月份申报时,去年5-12月份累计增值税应纳税额41885.13万元,营改增后减税7850.04万元。该企业财务总监周恩红在税负下降的欣喜之余,对“营改增”规范企业核算的倒逼机制感受深切:“‘营改增’初期,按照习惯性做法,除办公耗材能比较顺利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外,其他如房屋租赁、水电、住宿等都较难取得专票的都未进行抵扣。通过辅导,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和住宿选择较为规范的企业,获取专票,各营业网点再租赁营业场地时,也都在合同中规范专用发票的取得,进一步打通了‘营改增’抵扣链条,规范了企业核算方式。”

  在此次营改增中同样受益的郑州美盛喜来登酒店财务总监潘梦琪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我们原材料采购、能源、生活服务、广告及印刷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支出,原来在营业税制度下无法抵扣的,现在都可以抵扣了。”对此,该单位聘请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执行严格的财务及采购制度,所有采购、维修支出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票。“‘营改增’实施倒逼我们规范化管理,我们在寻找供应商的时候,更加注重寻找那些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票的公司,否则无法抵扣。”

  郑州新区国税局税政处处长白予明告诉记者,为了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弄清征收方式选择、抵扣范围、适用税率等关键点,提高企业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郑州新区局在上门走访,一对一辅导的同时,印制并发放了《营改增税负分析典型案例宣传手册》,以实际案例的形式对“营改增”后“四大行业”税负的下降与上升原因进行比对剖析,方便企业学习借鉴。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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