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发展的障碍

  宋清辉:

  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发展的障碍,是农村人口对互联网金融认识不足,不了解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括不了解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金融诈骗,不能有效甄别互联网金融信息。因此,国家有必要制订相应的科普计划,尽快为农村进行互联网方面的知识普及。这种普及需要将中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其中。由于中国农村金融处于起步阶段,农村信用体系缺失,风险防控难度很大。

  冯俏彬:

  2017年积极财政政策将主要体现在“减税降费”、为全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面。总体上是要以“正税清费”的思路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定性。凡是那些事实上已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可通过一定程序归并,纳入税收的整体管理之中。对于价外加收的“费”和具有使用者付费性质的“费”,应归并到价格之中,通过价格来体现。属于一般性收费的,则应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对于部门间重复收取、“搭车”收取的,则应坚决取缔,同时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除各类收费滋生的制度性根源。

  谭浩俊:

  在经济形势仍然比较复杂、企业运行也非常困难的大背景下,审议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无疑是给企业松绑、增添动力的又一重要举措。应当适时调低所得税率,譬如从现行的25%调减为22%。其他方面的减负也可以紧跟而上,从而真正掀起一场为企业减负的热潮。至于反不正当竞争,则应该重点从健全和规范执法体系、加大违法的处罚力度等方面入手,为市场环境的改善创造条件。

  巴曙松:

  除了立法等准备工作还未完成以外,由于前期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并不成功,预计房地产税征收前还会采用新的方案,目前,关于新方案,还存在许多争论以及有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另外,楼市出现严重分化,担心推出房地产税后,会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产生影响,也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房地产税在我国短期内难以全面落地。

  刘尚希:

  应紧随产业组织形态的变化完善税收制度。网络化创新模式催生创新治理变革,以组织为单位的研发活动已成为创新的主要组织形态。鼓励集合企业、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组织优势,发挥创新集群效应,是发达国家创新税收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共研发平台、孵化器、风险投资、产权交易机构、市场中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都是创新主体的具体组成部分,要形成有利于专业化分工和新型创新平台发展的税收制度。电子商务、数字金融、共享经济等模式不断涌现,对这些新业态不征税并不会激励创新,而是要通过征税营造公平和中性的税收环境,这恰恰是保护创新的举措。

  莫开伟:

  对于保护主义思路下的贸易摩擦,中国政府及中资企业必须足够警惕,树立高度危机感,且不能再停留在未雨绸缪阶段,而应转向根据“雨势”大小决定撑起何种“雨伞”的阶段了。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善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工作机制,为中资企业产品顺利“走出去”扫清障碍。

  马光远:

  毫无疑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主线,也是我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生命线”,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某种程度上而言,供给侧改革决定中国经济转型的成败。供给侧改革作为解决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战略举措,不是一年两年的事,需要耐心,需要定力,需要坚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是,必须和以前的投资拉动和对房地产的依赖做一次真正的切割。

  杨国英:

  我国快递服务市场的需求是多样化、多层次的,加盟模式的流行,实际上顺应了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需要。相比自营快递,加盟制快递企业确实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员工稳定性问题。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伴随着规模型快递企业的陆续上市,未来“四通一达”等加盟制快递企业必然会通过优化管理等方式克服这些隐性成本,在增强员工归属感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的可控性。

  皮海洲:

  如何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最基本的规范方法,就是将上市公司高送转比例与公司的业绩增长幅度相挂钩。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增长10%,则上市公司股权扩张的比例也可以确定为10%,以此类推。而为了避免上市公司业绩暴涨暴跌给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上市公司每年的股本扩张幅度以不超过200%为限,即高送转的最大比例为10送转20股。这样一来,上市公司也就很难“滥送转”了,尤其是业绩亏损公司,根本就不能进行高送转,高送转的各种套路也就“玩不转”了。通过高送转来为再融资铺路的做法,同样也就行不通了。

  宏皓:

  养老金入市对于倡导价值投资理念,稳定A股市场,促进股市发展都有帮助。但是养老金入市后并不会有超牛行情,因为养老金完全可以采取观望姿态,等待历史性投资机会出现。更何况,从QFII和RQFII的投资情况看,境外合格投资者对A股的热情远没有我们想象得高,而作为肩负百姓养命钱重担的养老金,其投资风格肯定比合格境外投资者们更加谨慎、稳健。

  郑风田:

  为了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国家已经建立从国储到地储的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如果不是人为地囤积倒卖,就不应该限制粮食的收购。目前,除了国家储备,还应该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其他主体来收购,以解决国家高库存带来的高成本问题。良好的储备体系应该是,国家储备、企业储备与农民储粮相结合。这样既可以减轻国家的库存负担,避免国家什么都大包大揽,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也能够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提高粮食市场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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