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再给公寓市场“火上浇油”:2017年工作重点与公寓行业息息相关(附解读)

  

  进入2017年,公寓行业持续火热。就在昨天(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小编连夜梳理了他们的讲话内容,发现有多处要点与公寓行业息息相关。

  印象最深的一条是:房地产去库存仍是2017年及今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

  陆克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房地产去库存去年和今年仍将主要采取以下三大措施:

  一是和城镇化相结合,引导鼓励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这是去年去库存的一个主要动力。再就是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去年棚改货币化安置达到了48.5%,大约去库存2.5亿平方米。

  >>>>

  解读

  推进城镇化是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项国策,国家鼓励并推动农民工和农民进城置业兴业,居住问题迎面而来。农民兄弟的钱袋子很难与高额的房价相匹配,住房采取租赁将成为主流。因此说从事公寓行业将迎来巨大商机。

  二是发展租赁市场,把目前的库存房转化为租赁房,这样也可以实现去库存。

  >>>>

  解读

  根据中央的部署,发展租赁市场绝不是喊空口号,住建部和各地方政府去年做了大量工作,有数据有措施,2017年会继续大力推进库存房转化为租赁房工作。推进中的政策陆续出台,对公寓运营商在房源、纳税方面肯定有重大利好。

  三是发展跨界地产,鼓励企业,同时鼓励开发企业,把现有的库存转化为双创提供条件,为体育、卫生、医疗、养老提供条件。

  >>>>

  解读

  只有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才能实现购住并举,把现在的存量房通过企业持有、通过开发商持有,然后把它改成租赁房,不仅推动了租赁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去了库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去年去库存情况是这样的,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8亿平方千米,2016年末是6.95亿平方米,下降了3.2%。同时,商品住宅下降也比较快,下降了11%,绝对数2015年末是4.52亿平方米,2016年末是4.03亿平方米,去库存取得了初步成效。对开发商来说,归根结底一句话概述:所谓去库存,就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多条腿走路”。对公寓运营最露骨的诠释是:开发商朋友,房子不好卖,请转变下思路,可以把房子租给搞公寓的企业或与之合作经营,这就叫贯彻国家要求去库存;对搞公寓的朋友来说,就是别整天光琢磨去居民区拿房,找机会多与开发商聊聊、喝喝茶,是一条新的出路!

  

  搞公寓的朋友都有体会,拿房难、没行业标准、无法可依等是棘手问题。与之相关的问题,《中国日报》的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立法工作,想问一下在整个制度设计和立法过程当中,会对市场化租赁采取哪些激励和规范措施?(话外音:国家鼓励去库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搞公寓的咋办?

  陆克华在记者会上是这样说的:购租并举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住房租赁市场是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大概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这当中以新就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群体。当前,住房租赁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不足,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大城市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机构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比较缓慢。

  第二,市场不规范,管理薄弱。有的中介机构、二房东发布虚假房源招揽业务,诱导消费者,甚至存在一些“黑中介、黑二房东”随意涨价,强制逐客,克扣押金,违规出租,给住房带来安全隐患。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承租人的权益,让承租人没有安全感和稳定感,社会反响强烈。有的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影响房屋安全;有的承租人甚至利用出租房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而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跟上,住房租赁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基层管理力量不足,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

  第三,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有待建立和完善。由于缺乏稳定租金、稳定租期、明确租赁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导致租赁纠纷比较多,尤其是承租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承租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足。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制度也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处罚依据不足,力度不够。

  看来住建部的领导对住房租赁的供需矛盾还是比较了解的。那咋办呢?

  住建部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是这样表态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对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下一步,住建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来规范和发展租赁市场。

  

  第一,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论证等工作,在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抓紧起草相关法规草案,争取早日上报。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点评:立法这事是好事,有法可依才能将行业做大做强。国家制定好政策,以后搞公寓有什么必须的要求、有啥权利和义务“门清儿”,搞公寓也腰杆子硬且正大光明。)

  第二,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落实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培育规模化、机构化的专业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服务,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点评:目前搞公寓最头痛三件事:资金、拿房、缴税。有关部门一旦对上述问题制定了政策,当个公寓老板会“爽歪歪”,公寓人举双手赞成;国家鼓励开发商开展房屋租赁的想法很好,就怕肚肥腰圆的地产boss们看不上公寓运营这碟“小菜”;规范住房租赁中介这事挺靠谱,免得“黑中介”们利益熏心,拉低整个行业;关于支持个人出租住房这事如何操作得慎重,免得随随便便对外租房会经常发生隔壁老王家的媳妇被租客拐走的事经常发生。住房租赁还需设个门槛,才靠谱。)

  第三,大力发展公租房,推动公租房货币化。一方面,扩大公租房的覆盖面,要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的范围。另一方面,转变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实行租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到市场上去租自己合适的住房,政府给发货币补贴,打通公租房与住房租赁市场的通道,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点评:上述政策一旦落地,公寓企业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公租房数量多了,谁去管?谁去日常运营?最佳答案:公寓运营商。)

  第四,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实力量,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强化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提供房源信息发布、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等服务,加快建设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诚信经营。

  点评:有句话叫:有一种颓废叫不管不问。国家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不是“狼来了”,而是送来了“助推器”。什么时候真正实现了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对住房租赁网格化的管理,公寓市场将向酒店行业一样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出台加快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是利好,对公寓运营企业来说,建立与房东、租客的信用生态,将使这个行业血肉丰满,永葆活力,长盛不衰。)

  

  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指向,成为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外记者关注的焦点。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