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逐步取消!交通部:份子钱非万恶之源

  

  资料图:民众使用网约车服务。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7日电 在27日下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如何评价去年出台的网约车新政,交通部部长李小鹏表示,各地政府对网约车有的严格一些,有的更开放一些,但都是结合实际。对于出租车份子钱,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回应称,“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它是一种经营方式,提倡各方共同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

  李小鹏表示,网约车是“互联网+出租车+交通”的一种新的模式,受到各方面关注。去年7月份,国家层面出台两个文件,构成了出租车改革的顶层设计。各城市的人民政府都结合本市实际,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有的严格一些、有的更开放一些,但都是结合实际。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推进出租车行业的深化改革。”他表示。

  对于各地出台的网约车措施,刘小明表示:“在特大城市、大城市是比较严的,中小城市相对比较宽。我们希望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公交为主、适度发展出租车来解决特大城市的问题。同时,对于一些中小城市,要更好地发挥网约车比较方便、比较机动特点,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出行。”

  李小鹏也表示,网约车是新事物,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各方都要共同努力。下一步,交通运输部还将密切跟踪,我们还会集思广益,不断地总结、完善、提高。

  对于出租车改革,刘小明认为,其核心问题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机制,这是作为巡游出租汽车改革的重点。改革明确新增巡游车的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进行炒卖和擅自转让,现有经营权没有明确具体期限的,或者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求各城市人民要科学调研、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而且逐步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关于出租车“份子钱”,刘小明说:“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它是一种经营方式,如果收高了,可能产生暴利;收合理了,这个行业就健康发展收低了,行业发展难以持续。所以,关键在份子钱怎么进行确定。改革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期限制和无偿。我们提倡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协商,合理地确定承包费。”

  李小鹏最后称,网约车和出租车改革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做好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完善,适时开展评估。到一定阶段,会作出决定,开展评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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