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赛格股份”)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研究,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概况 关于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已于2017年1月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7]21号)的核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企业之一的深圳 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地产”)已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 资产过户及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 户完成情况的公告》),赛格地产现已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9.02%)。 为推进赛格地产未来的业务发展,从而全面提升赛格地产的行业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并进一步实现赛格的战略转型, 赛格地产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以“资 1 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互惠双赢、合作发展”为原则,拟利用 各自平台及资源优势,共同开展金融及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 发展契机。 二、合作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12月5日 注册号: 44030019217633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50万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38楼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承包各种电子 系统工程,提供中外电子与机电设备配套服务,生产经销电子系统工程需要的各种 材料、电子设备和有关的机电产品;经营物业管理、购销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经 营深府办函[1994]192号文规定的自用物品及设备的进口业务;装修工程;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房地产经纪;专业市场的开办、经营及管理;电 子、通讯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5月31日 注册号: 440301103835502 法定代表人:孙光文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路232号五邑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 活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是经国务院批准, 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非银行金融企业, 2 其前身为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之一。2015年10月30日,华融资产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而本战略协 议签署方为华融资产的深圳市分公司,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以 及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乙方: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 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 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 对方及对方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金融及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 共创发展契机。 3.双方在本协议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业务范围和 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或所属分公司(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协商洽谈,签订专 项业务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合作范围 甲方与乙方的业务合作涉及总金额暂定为乙方人民币20亿元以内(含20亿), 具体以甲方有权审批机构批准为准。 款项用途:融资款项用于乙方或其关联方自身现有和未来项目的收购和开发。 (四)合作模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权收购重组、非金融 债权收购重组、信托、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以及相关的融资顾问、财务顾问服 务。 2.乙方同意将自身现有和未来的项目优先推荐与甲方合作,由甲方提供融资及 相关服务。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推荐的项目优先予以资金支持。 3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赛格地产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授 权代表代表赛格地产与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签署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相关文件。 (二)在进一步签署专项业务实施协议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 司董事会在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 本次合作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赛格地产的业务 领域,融合华融资产的金融产品、服务及资金支持,进行项目的收购和开发,从而 补充了除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以外的融资需求,使得资金供需两端的匹配程度进一 步提高。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赛格地产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整合了金融资源,有利于该公司缓解后 续运营的资金压力且在战略扩张方面具有更大的主动性,并可利用更多的金融手段, 实现项目的收购与开发。赛格地产作为赛格股份的下属企业,行业竞争力与盈利能 力的进一步提升,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之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且为其推进新型商业模式与构建综合新型生态圈提供后续的强力保障,最终促进上 市公司整体业务的转型升级。 因地产行业的经营特点,预计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不造成重大影响,从中、长期而言,将对本公司今后的业务发展及地产 行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未 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 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地产行业受经济发展形势、区域规划水平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因素影响, 4 项目的收购与开发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将积极关注相关合作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赛格地产与华融资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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